釣魚島與南中國海的主權糾紛顯示,除了歷史遺留的包袱外,聲索國之間往往存在很大的認知落差及互信赤字。此外,在主權糾紛浮上台面時,聲索國也缺乏一個認可的糾紛解決機制,以和平及冷靜的方式解決問題。在這情況下,聲索國的政治領袖,特別是弱勢政府,在國內的政治壓力下,被迫要擺出強勢的外交姿態,從而激化領土糾紛的矛盾,並提高擦槍走火的風險。到目前為止,釣魚島海域雖然是風起雲湧,中日兩國的民間情緒強烈,但是兩國領袖還是保持相當的克制。日本海上保安廳表示,中國的兩艘海監船只是在中日界線附近航行,並沒有往島嶼方向前進的跡象。日本也派遣外交官到北京解釋日本買島的理由,而日本外長玄葉光一郎還呼籲加強與深化中日兩國的戰略互惠關係。另一方面,中國國內輿論雖然反應激烈,但是中國官方也呼籲民間要“理性”愛國。不過,由於缺乏互信及糾紛解決機制,兩國是否會陷入博弈論中的囚徒困境而誤判,還有待事態的發展。
從這個角度來看,中國與亞細安國家在2002年簽署的《南中國海各方行為宣言》及目前正在商議的較有約束力的行為準則,為中國及其他南中國海聲索國提供一個建立互信及避免矛盾激化的架構。在這個架構下,聲索國遵循國際法規,和平解決爭端,並確保航道及飛行自由無阻。為了本區域的利益,非聲索國也可扮演誠實的中介角色,通過溝通及協調,協助聲索國擺脫囚徒困境,爭取雙贏,走向合作的道路。雖然《南中國海各方行為宣言》無法阻止最近中國與越南及菲律賓在南中國海發生的領土糾紛,但是中國與亞細安還是應該繼續努力,盡早制訂大家認可的行為準則,以為緊張的局勢降溫。同樣的,東北亞也應該探討制訂類似的行為準則,以創造一個和平的國際環境,深化經濟的發展。在眼前緊張的局勢下,任何聲索國都應該中止在爭議的海域從事經濟活動或做出登島宣示主權的挑釁行為,並通過外交渠道,緩和矛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