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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節事件:誰來為年幼的生命負責?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2-11-22 13:21:11  


“悶死”的5個孩子今年 1月在七星關區民政局安置點與另一流浪兒合影。
  中評社香港11月22日電/美國《僑報》11月22日載文《誰來為年幼的生命負責?》,摘要如下:

  5條年幼的小生命,在貴州畢節的一個垃圾箱裡,為了取暖生火而一氧化碳中毒身亡。有評論認為,這是一個類似現代版“賣火柴小女孩”的故事。事件發生以來,對於孩子們生前究竟經歷了什麼仍在還原,對於相關機構和人員的問責也在進行,但這一切,對於5條已逝的小生命而言,都已毫無意義。到底誰該為年幼的生命負責?如何才能避免類似的慘劇重演?才是當下最重要的問題。

  根據目前公布的調查進展,已確定這5名男孩並非流浪兒,他們是堂兄弟,他們的父親是當地一個村中的三兄弟,其中兩家都常年在外打工(一人據說是拾荒者)。5個孩子中有4個輟學,這次被發現前,他們已經失蹤3周了。而此前,離家出去玩而不告知家長,已經多次發生過,當地警方有過多次從各處、甚至從外地把這幾個逃學的孩子送回家的經歷。

  該譴責誰呢?說政府收容機構失職,但這幾個孩子有家;說警方失職,警方多次尋找過他們,還曾把他們從外地送回家;說學校失職,老師屢次勸他們上學,但都沒能奏效;說家長失職,這些窮困到以撿垃圾為生的成年人,他們自己的生與死,還不是同樣脆弱?他們的文化程度、物質水平不可能滿足孩子們……是誰錯了呢?如果誰都沒錯,那為什麼5個孩子有家不願回,有學不願上,乃至在垃圾箱中失去了年幼的生命?

  這個問題,讓每個成年人都無比沉重。客觀地說,監護人不是“超人”,法律也並非萬能,在監護的盲區,除了需要社會人士的道德關愛,還需要構建一個完善的“安全圈”來進行多重保險。與外部的防護墻相比,關心與愛護更是確保孩子們健康成長的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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