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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為何要反對中巴在核能領域的合作?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3-03-28 09:56:34  


巴基斯坦恰希瑪核電站(資料圖)
  中評社香港3月28日電/俄羅斯之聲3月27日報道《美國為何要反對中巴在核能領域的合作?》,摘要如下:

  上周末,在美國《華盛頓自由燈塔》網站刊載的一篇文章引發強烈反響。這篇名為“中國與巴基斯坦在核領域達成協議”文章的主要內容是,中國核工業集團在巴基斯坦旁遮普省恰希瑪核電站建設功率為1000兆瓦的新反應堆。奧巴馬政府認為,這項協議違反了現存的核技術領域不擴散規則。

  在恰希瑪核電站已經建成兩座功率各為300兆瓦的反應堆。2016年,計劃再建成兩座反應堆。但按照國際核供應國集團(NSG)的規則,禁止向那些未簽署《核武器不擴散條約》的國家提供核技術設備,哪怕是用於和平目的也是這樣。要知道,中國是核供應國集團的成員國,而巴基斯坦則尚未加入《核武器不擴散條約》。那些批評者們認為,這種情況正好違背了NSG規則。

  中國官方尚未就與巴基斯坦之間存在協議一事給予確定,但也做出了間接的回應。中國外交部正式發言人洪磊周一指出:“中方已經看到相應的信息”,並補充道:“中國和巴基斯坦之間的合作,並沒有違反NSG規則。”

  據俄羅斯戰略研究所專家鮑裡斯.沃爾洪斯基介紹,在這起事件中,存在著若干法律上的微妙之處。

  他說:“恰希瑪核電站的頭兩座反應堆是在中國加入NSG之前投入使用的,因此,它們並不受該組織的制約。但是,正在建設的第三和第四座反應堆,如果按照中方的說法,也不受該規則的限制,因為這份協議是在早前兩座反應堆協議的框架下簽訂的。中國對NSG的責任不具備逆時效應,也就是說,這些規則對早前簽署的協議不具有法律效力。”

  但是,鮑裡斯.沃爾洪斯基認為,在這些令人頭痛的問題上,對於觀察家們來說,法律上的條款所起到的作用甚小。因為這裡面涉及的是大政治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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