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9月24日電/在昨日晚間播出的央視新聞1+1《複盤,薄熙來案庭審》節目中,主持人白岩鬆稱:有關方面應對證人王立軍坐輪椅出庭給出解釋,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陳衛東接受本網記者採訪時表示,法庭和監獄方面都沒有義務公開王立軍身體狀況。
人民網報道,在9月23日21:30央視新聞1+1《複盤,薄熙來案庭審》節目中,主持人白岩鬆談到“王立軍坐著輪椅出庭”的細節,他說:“比如這幾天也有議論,為什麼證人王立軍是推著輪椅出來的,是身體有什麼問題嗎?也應該給予解釋。”
為此,人民網記者採訪了在該節目中擔任嘉賓的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的教授陳衛東。陳教授告訴記者:“我國法律對於證人作證的要求,主要是證人的辨認能力和表達能力兩個方面,在年齡、生理身體健康狀況上,沒有量化標準,只要證人能夠辨別是非,能夠正確表達自身意願就可以出庭作證。”
陳教授指出,我國法律上沒有對證人身體健康狀況或年齡等方面的限制,沒有對聾、啞、盲等身體殘疾的證人出庭作證的限制。盲人可以聽,聾啞人可以看,只要有辨認能力,能夠回應提問表達自身意願,就可以出庭作證。
至於王立軍到底為什麼坐輪椅出庭?他的身體到底出了什麼問題?“這都不在法庭考慮的範圍內。”陳教授表示,法庭所要考慮的是證人的身體狀況是否能支撐其出庭作證,是否影響自身意願的表達。“從王立軍在法庭上的表現來看,他的身體狀況不影響他出庭作證,所以法庭無需解釋他為什麼坐輪椅。”陳教授說。
2012年9月,王立軍因徇私枉法、濫用職權,叛逃並受賄305萬,數罪並罰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目前王立軍作為一個正在服刑的罪犯,他的身體狀況是否需要向外界做出說明?陳衛東認為如果整個社會都非常關注某一個在押人員的身體狀況,那麼對此做出說明的應該是關押罪犯的監獄,但“至於王立軍個人的身體狀況、為什麼坐輪椅出庭等問題,監獄方面沒有法定義務公開對外界做出說明”陳教授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