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事故成因的調查、對相關人員的責任認定,以及如何吸取教訓、避免災難重演,這些統統都要先靠邊;災民們失去親人與家園的悲痛,也往往在異口同聲地“感謝某某”聲中被盡可能地稀釋淡化,用網民的話說,他們都“被代表”了。
在媒體還不發達的20世紀,這一套路或許曾成功營造出了“祖國形勢一片大好”的輿論氛圍,但社會終究不會停留在幾十年前,網絡的普及、自媒體的崛起,已打破了傳統媒體的壟斷局面。如今,人人都是新聞的發布者、真相的探求者、事件的評論者。面對這樣的新時代,如果官方仍然延續舊的思維方式,出了事故或是逼著媒體不談少講,或是要求“喪事當喜事辦”,既無法得到民眾的認同,又會給自己的信譽造成損害,更重要的是無益於問題的解決,反倒可能因掩蓋真相造成更大的損失甚至傷亡,近有一月前的餘姚水災,遠有2003年的SARS,教訓不可謂不深刻。就事(故)論事(故)為何不行呢?在輿論監督下的追查責任必不可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