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一些主張改革的法官開始正式提倡處罰適度。在時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長肖揚的帶領下,他們奉行“少殺、慎殺”的原則。第二年,最高法收回死刑複核權,從而為下級法院報送死刑案製造了強大的阻力。結果,許多死刑判決被死緩判決代替。在實際操作中,死緩意味著服刑約25年。
這一轉變遭到了強硬派的抵制,他們警告說犯罪率可能會攀升,但是結果並沒有出現這樣的情況。一些犯罪學家現在提出,過去的嚴厲做法事實上導致了暴力犯罪增多,因為罪犯不願留下活口。
中國的刑罰制度還遠沒有達到開明的地步。根據對話基金會的數字,中國每年仍然會對大約3000名罪犯執行死刑。美國在2013年執行死刑的人數為39人。
但是,即便執行死刑的數量剛開始出現下降,這也是令人振奮的。中國法官和決策者應當繼續傾聽公眾呼籲節制的聲音。沒准隨著時間的推移,他們甚至會回歸到中國的仁義道德傳統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