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認為,四中全會可能會公布精簡地方政府結構、減少地方政府幹預及更大地發揮市場作用的措施。提出的措施將包括:限制地方政府權力、精簡機構和人員、將考核與社會發展而非國內生產總值的增長掛鈎,以及改革公務員薪酬制度。
同時,還有可能公布將部分職責集中到中央政府的指導方針。可能涉及的領域包括:司法、養老、教育和醫療(包括醫療保險)、環境以及食品安全。
報告注意到中共看到了“法治”對於黨的領導、改革和長期穩定的重要性,近期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指出“實現經濟發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會公正、生態良好,實現中國和平發展的戰略目標,必須更好發揮法治的引領和規範作用”。
中共認識到“依法治國事關我們黨執政興國、事關人民幸福安康、事關黨和國家長治久安”。此外,會議還強調“依法治國在黨和國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
會議指出,“(中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進入決定性階段,改革進入攻堅期和深水區,國際形勢複雜多變,我們黨面對的改革發展穩定任務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風險挑戰之多前所未有”。中共必須“更好統籌社會力量、平衡社會利益、調節社會關系、規範社會行為,使中國社會在深刻變革中既生機勃勃又井然有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