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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足隊員討薪(資料圖) |
中評社北京3月27日電/近幾年來,中國職業足球欠薪事件以及俱樂部與球員合同等問題層出不窮。為更規範相關制度,保障球員和俱樂部的相關權益,中國足協年初就徹查俱樂部欠薪事宜,被發現未提交工資獎金確認表的俱樂部直接被取消註冊資格。近日,足協再出重拳,旨在徹底解決俱樂部欠薪,並將實行規範球員合同等措施。
3次檢查,欠薪“扣分+限引援”
為徹底解決俱樂部欠薪頑疾,除了年初用註冊把關外,中國足協還將進行三次檢查,遲發工資者,將根據逾期時限給予俱樂部扣分、“扣分+禁止引援”,直至取消註冊資格。
2015年1月,原中甲俱樂部廣東日之泉和原中乙俱樂部四川力達士,沒有在規定的期限內遞交全部發放2014年工資獎金的確認表,被中國足協取消了註冊資格。此外,在遞交確認表的俱樂部中,也有少部分俱樂部和球員發生了糾紛。為徹底根除欠薪痼疾,中國足協決定從2015年開始增加三次檢查,日期分別是4月20日、7月20日、10月20日。在2月底的聯賽工作會上,中國足協已通知了所有俱樂部。相關規定將在4月20日檢查前正式發放,這份規定是中國足協紀律委員會啓動處罰程序的正式書面依據。
各俱樂部必須在這三次檢查月份的20日前把工資獎金發放確認表遞交到中國足協,逾期沒有遞交的,將根據逾期的天數進行處罰:如逾期半月之內,將扣聯賽積分1到3分;逾期16天至30天,將扣4分至9分,外加禁止引進無年齡限制的國內球員兩人;逾期31天至45天,將扣10分至15分,禁止引進兩名無年齡限制的球員和禁止引進外援一人;逾期45天至60天,扣15分以上,禁止引進國內球員和外援;逾期90天以上,直接取消俱樂部下一年度註冊資格。
其實,在中國足協紀律准則第81條中就有對欠薪的描述:凡經仲裁委員會或國家相關機構認定,俱樂部拖欠運動員、教練員工資與獎金超過3個月的,將給予俱樂部警告、罰款、扣分、降級或其他處罰。經過初次處罰後,在下一賽季註冊開始前仍繼續拖欠,將給予俱樂部取消註冊資格的處罰。但是,因為操作環節繁瑣加上執法不嚴,一直無法執行。現在,有了明確的處罰規定,不再需要仲裁委員會或者國家相關機構,只要證據確鑿,紀律委員會就可根據具體條款直接作出處罰。
此前,有傳聞稱有部分俱樂部在沒有按時發放工資和獎金的情況下,用各種辦法游說球員在確認表上“簽字”,以應對中國足協的檢查。這種假簽字,讓俱樂部在中國足協那里蒙混過關的同時,也潛藏著巨大的風險。一旦俱樂部耍賴,已經簽字的球員損失將會很大。為了打擊這種劣行,中國足協將派會計師事務所以及審計的專業人士到相關俱樂部查賬,工資和獎金是否發放,只要看一下賬本和“稅單”就一目了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