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6月16日電/2015年6月15日,逃亡海外6年的呂某某經檢察官及其家人多次勸告,最終選擇從菲律賓回國投案自首。據悉,呂某某是2015年北京市首例經勸返回國自首的外逃貪官。
呂某某,男,57歲,北京市人,原北京某高校下屬一家公司副總裁。2001年至2004年,犯罪嫌疑人呂某某在擔任該公司副總裁期間,夥同單位另外5名高管成員,違反國家規定,共同商議決定採取轉移房租收入、隱瞞收支情況的方式,將國有資產2100餘萬元作為獎金私分給集團員工,數額巨大,其中呂某某個人作為公司高管分得100餘萬元。2009年9月8日,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私分國有資產罪對呂某某立案偵查,在此之前,呂某某已經前往菲律賓。
2009年立案後,辦案單位及時與呂某某所在單位取得聯繫,並不斷通過呂某某在國內的親屬規勸其回國投案自首。經過北京市檢察機關的不懈努力,呂某某主動表示願意回國投案。在北京市追逃辦和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統一指揮協調下,呂某某於6月15日從菲律賓回國自首。呂某某下飛機後,被海淀區檢察院反貪局的檢察官帶回檢察機關進行訊問。檢察機關根據呂某某主動交代犯罪事實,且有回國自首的客觀情況,依法向其宣布了取保候審的決定。
據介紹,下一步北京市檢察機關將繼續加大國際追逃追贓工作力度,特別呼籲呂某某案中仍然在逃的該集團公司總裁葉某某早日回國投案自首。
(來源: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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