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不奇怪,中國正在聯合國尋求相應的地位。盡管自2012年以來,中國提供的維和部隊數量就超過了安理會其他4個常任理事國的總和,但在聯合國15個以上的維和行動中,還沒有一個中國人擔任高級職務。
在2015年3月的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會議上,中國准備了35項正式調停措施,而上一年為26項,涉及叙利亞、厄立特裡亞和白俄羅斯等問題。2017年6月,聯合國人權理事會通過了中國提出的“發展對享有所有人權的貢獻”決議,這是其歷史上第一次在聯合國就發展問題通過決議。2018年3月,中國又提出了另一項決議,即“在人權領域促進合作共贏”。
布魯金斯學會的特德•皮科內本月在一篇文章中說:“這兩項決議都強調國家主權,呼籲對話與合作,而不是調查和國際社會呼籲采取行動,并力推中國的國家主導發展模式作為改善集體人權和社會穩定願景的途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