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北京的框架側重於阻止進入中國經濟并獲得科技出口。考慮到中國消費市場的規模及其在5G專利方面的主導地位,此類威脅不可小覷,但這也隱含著承認中國的金融實力仍相對有限。其次,北京正建立一種目前仍不願使用的制裁威懾力。中國的出口管制法具有域外效力,若境外個人或實體被認為危及中國國家安全,中國政府可追究其責任。但懲罰跨國公司的相關新規模糊不清,且是開放式的——這兩點都是威懾的特征。現階段,此類工具只是向拜登政府傳達出這樣的信息:針對中國明星企業的限制性措施是北京的一條紅綫。若越過這條綫,美國的在華經濟利益可能受到打擊。
因此,美中之間可能形成一種相互的經濟威懾。雙方仍將使用限制性措施,但會在心照不宣的範圍內,從而至少在短期內形成更穩定的經濟外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