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然,一個國家可以降低其易受外部不利情況影響的弱點。但代價可能是巨大的,尤其是如果目標是使盡可能多的技術產品實現充分自給自足和具有成本效益。
鑒於這些制約因素,各國應以多邊協議為基礎的全球化為目標。當務之急應該是更快和更廣泛地向發達經濟體和新興市場經濟體傳播技術進步,以降低它們的脆弱性,并使更多的新興經濟體能够進步,包括通過技術轉讓。政策制定者還應該擴大貿易和投資協議的範圍,以維護企業、工人和國家的利益,同時最大限度地減少保護主義的負面外部效應。
美國和中國采取的政策當然是避免嚴重技術分裂的關鍵。但是,世界其他國家通過置身於中美競爭之外,可以幫助在打造一個基於信任的新共識方面發揮帶頭作用,而這一共識建立在共享技術進步的共同願景基礎之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