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2月1日電/澳門新華澳報今天發表富權的文章說,就在民進黨主席桌榮泰拋出將要推出新“決議文”,對兩岸定位進行重新界定之際,“台獨”組織“喜樂島聯盟”昨日召開記者會,聲稱今年是“台灣建國”重要的一年,台灣要成為“正常國家”、進入聯合國,這是四百年來最好的機會,在“立法院”佔多數席位的民進黨要修法非常簡單,因而呼籲“立法院”修改《公民投票法》,讓人民可以“公投”決定“國家前途”,並宣布將“承諾書”送至每位“立委”辦公室。
這等於是要公然推動在《公民投票法》中增加“獨立公投”的內容,並逼迫包括所有“立委”都對此表態,說明自己對“獨立公投入法”的態度。國民黨“立委”當然可以不屑一顧,哂笑置之,但卻讓民進黨“立委”陷於極為尷尬的境地。實際上,民進黨在其徹底廢除“台獨黨綱”之前,固然是“台獨政黨”;但在已經執政,其領袖所擔任的職務是“中華民國”而不是“台灣共和國”的“總統”,必須執行“中華民國憲法”的情況下,卻不能公開推動任何“台獨”活動,甚至連“台獨”勢力舉辦的分裂“國家領土”的活動,都必須“投鼠忌器”地避免參加,就像去年十月二十日“喜樂島聯盟”等“獨派”團體在台北市舉辦“全民公投反併吞”活動時,民進黨中央下令其黨公職不能參與那樣。這與民進黨在在野狀態時,可以就“台獨”問題“亂噏廿四”,是有所區別的。
但是,“喜樂島聯盟”卻在民進黨主席卓榮泰揚言要推動制定新“決議文”之際,逼迫所有“立委”尤其是民進黨黨團也推動“獨立公投入法”,這不啻是將民進黨推到火堆上燒烤,進退兩難。
文章說,民進黨作為一個“台獨”政黨,當然是支持“台獨”,因而其重要的黨內重要文件,從“台獨黨綱”到《正常國家決議文》,都主張及追求“建立台灣共和國”,而且其推動實現方式,就偏是透過“全民公投”而獲得“民意授權”。而且,民進黨內還容納了許多“獨派”人物,及主張“台獨”的政治派系,包括此前的“台獨”聯盟”,現在的“一邊一國連線”及“正常國家促進會”。民進黨在在野時,還可以就“推動”議題叫得很“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