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9月10日電/澳門新華澳報10日發表富權文章:柯文哲要以“司法政治化”對抗“政治司法化”?以下為文章內容。
在台北地方法院羈押庭裁定柯文哲羈押禁見時,是給予柯文哲司法救濟權,宣布柯文哲可以上訴的。而在昨日柯文哲委任的辯護律師群得以與柯文哲見面,並建議柯文哲享用這項司法權利,進行上訴時,柯文哲卻表態放棄上訴,並聲稱“不願讓法院為難”,還要求檢察官在其被羈押的兩個月期間內,窮盡一切調查義務,其本人亦會盡力配合調查。
柯文哲委任的辯護律師鄭深元、陸正義、蕭奕弘,是台灣地區刑事律師界的“頂級人馬”,都具有司法官尤其是檢察官的資歷經驗,尤其是其中的鄭深元,過去曾是特偵組檢察官,曾偵辦過民進黨“立委”柯建銘關說案,於二零一四年轉任律師後,曾經替名導鈕承澤的性侵案辯護。他們從檢察官的專業角度,察覺法官的裁決會有司法瑕疵,如果上訴將會有勝訴可能,亦即可以被釋放離開土城看守所。因而他們是強烈主張柯文哲上訴的,而且在得知柯文哲放棄上訴後,在離開土城看守所時,是一臉無奈。但既然自己的委託人作出了與司法專業不契合的決定,他們也就只能是尊重及接受柯文哲的決定。
由此,可以看出,柯文哲的決定,並非是從司法技術角度出發,而是一個政治決定,就是要將其司法案件政治化,將自己的被偵查及羈押形塑為“政治迫害”,凸顯檢方是“政治辦案”。一方面是要引導社會輿論的關注方向,從對自己的多項疑案議案進行質疑,引導轉為對民進黨當局濫用司法工具的批評;另一方面是要籍此煽動支持者尤其是“小草”們,將他們的詛喪心情轉為憤怒,化悲憤為力量,“莫喪了志氣,莫散了團體”。
其實,柯文哲採取此策略,早已有端倪。柯文哲的妹妹柯美蘭,在柯文哲第一次被裁決羈押禁見時,就將他封為“民主烈士”;而民眾黨“立委”吳春成,也透露柯文哲曾經表示自己要做台灣的曼德拉。——南非國父曼德拉,為了推翻種族隔離政策,被關了二十七年,最終獲得政治大翻身。柯文哲倘也能建立起這樣崇高的政治形象,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抵消其司法弊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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