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加大資金投入
我國不斷加大生物多樣性資金投入,投入資金涵蓋自然保護區、天然林保護、自然生態保護、退耕還林還草、退牧還草、農業資源保護修復與利用、生物及物種資源保護、外來物種管理、草原保護與恢復、森林資源管理、野生動植物保護、濕地保護、荒漠化石漠化治理、降低捕撈強度、海洋環境保護與監測和相關轉移支付等領域。同時妥善利用財稅激勵措施,調動民間資本參與生物多樣性保護,對有利於保護生物多樣性的企業,實行應納所得稅的稅前扣除、減免和減半徵收。2020年我國還設立了國家綠色發展基金,首期募資規模885億元,構建政府主導、企業主體、社會組織和公眾共同參與的綠色金融責任體系,引導和激勵更多社會資本投入綠色產業。
(七)加大監督檢查力度
我國持續加大對破壞及危害生物多樣性等違法活動的監督檢查力度,通過對400多處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和225處國家級風景名勝區的衛星遙感監測,嚴肅查處自然保護區的違法活動,同時有關部門還大量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對走私珍貴瀕危野生動植物及其製品,非法攜帶和郵寄種子種苗,銷售長江流域非法捕撈漁獲物等行為進行了堅決打擊。
二、履約進展
報告國家履約進展是《生物多樣性公約》締約方的義務。我國始終嚴格履行《生物多樣性公約》及相關議定書義務,按時高質量提交國家報告。2019年提交的《中國履行<生物多樣性公約>第六次國家報告》,評估了我國在執行《2011—2020年生物多樣性戰略計劃》方面取得的進展,該戰略計劃由締約方大會審議通過,確定了全球在2020年需要實現的20個生物多樣性目標,是全球生物多樣性治理的綱領性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