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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一國兩制”與國家結構新模式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5-08-27 16:06:10


 
  “一國兩制”既堅持單一制國家傳統
  又吸收復合制國家的內涵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一個國家分裂成兩個國家或地區的有四個:一個是南北越南,最後以武力走向了統一;一個是東西德國,是以和平方式走向了統一;另一個是南北朝鮮;再一個就是祖國大陸和台灣。分裂的共同原因都是外部勢力製造而成。半個多世紀以來,這種骨肉分離的痛苦誰人理解,我們依靠不了別人,“總不能將這些問題一代一代傳下去”(習近平語)。一代人有一代人的使命,我們要用自己的智慧化解傷痛。“一國兩制”是解決兩岸問題的最佳方案,它“尊重台灣同胞自己選擇的社會制度和生活方式”(習近平語),既堅持單一制國家傳統,又吸收復合制國家的內涵,有利於兩岸人民現實和長遠的共同利益。

  一是兩岸兩種不同社會制度可以並存。當今世界處在從資本主義社會向社會主義社會轉變的初期,資本主義制度處於成熟的階段,而社會主義制度只是在部分國家建立起來,兩種制度不可避免地同時並存。任何一種社會制度,在它所能容納的生產力充分發展之前,是不會退出歷史舞台的,因此資本主義還有一定的生命力。在這種情況下,新生的社會主義只能選擇與資本主義共處和競爭的道路,使“一球兩制”已成為現實。“一國兩制”構想就是從這一現實出發,通過大陸和台灣各自保留不同社會制度的途徑,實現國家統一的宏偉設想。這是符合兩岸人民的共同利益的,對在兩種不同社會制度下生活的兩岸人民來說,不論是大陸人民還是台灣人民,其最大願望莫過於國家的統一不致改變他們的利益和生活方式。就兩岸當局而言,在各自保留現存社會制度的條件下,既能充分利用兩岸之間存在的經濟互補性,促進兩岸經濟的共同發展;又有利於以鬆散的聯合形式參與國際分工和國際合作,立於世界之林。若不選擇“一國兩制”模式盡快實現統一,兩岸之間則遲遲無法統一,或走向“台獨”之路,而這是中國共產黨和兩岸人民絕對不會接受或允許的;要麼使用武力或通過非和平的方式,一方吃掉另一方,這對雙方又都是一個不願看到的結果。因此只有實行“一國兩制”,在一個國家的前提下,大陸繼續發展社會主義制度,學習台灣有益的經驗;台灣繼續實行資本主義制度,分享大陸發展的機遇,利用國家統一的合力共同振興中華,共圓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

  二是主權與治權得到了完整的統一。“一國兩制”中的一國表示國家主權的完整和統一,即中國只有一個,沒有“兩個中國”,也沒有“一中一台”;中國必須是統一的主權國家。所謂國家統一,歸根結底是主權的統一,離開主權的統一而談統一,實際上是空談統一,是毫無結果的統一。中國共產黨始終主張按照“一國兩制”構想實現統一,就是堅持主權的統一,這一點對兩岸的統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主權與治權的統一是“一國兩制”構想的靈魂。“一國兩制”構想中主權與治權的統一,具體體現在台灣是在中央政府的領導下實行高度的自治。一方面,台灣的治權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授予的,本質上是作為一個地方政府在中央政府的授權範圍內管理和治理台灣。另一方面,台灣在中央政府的領導下,在許多方面又擁有著相對的獨立性。除國防、外交等體現國家主權的重要領域之外,台灣擁有著廣泛的自治權,即使是國防、外交等重要領域,中央政府也將給予台灣政府一定的特權,處理必要的防務和外事活動,如可擁有一定的武器,有一定的自衛權,有一定的外事空間等。這實際上就是說,它擁有一些復合制國家成員國或者邦、領才能享有的部分治權。“一國兩制”構想中這種主權與治權的統一,既有利於實現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主權統一,也有利於台灣分享合理的治權,能充分地做到統一而不吞併,自治而不分離,更好地促進了兩岸的共同發展和強盛。

  三是它使單一制與復合制的國家結構走向了結合。從國家結構學說的角度來講,“一國兩制”的構想是建立在單一制國家結構之上的,同時又吸收了復合制國家結構中必要和合理的成分,它是以單一制國家結構為主與復合制國家結構相結合的一種新型國家模式。應該說,在“一國兩制”的條件下,台灣雖然在本質上是屬於單一制國家結構中的地方政府,但其權限將大於大陸各省的權限,也大於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權限。

  首先,台灣將享有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顯然,這是一般的地方政府不可能享有的權力。

  其次,台灣享有一定的外事權。作為單一制為本質特徵的國家,中國的外交權歸中央人民政府,這是國際社會公認的事實,將來的台灣雖然不享有外交權,但享有一定的外事權,作為中國台北或中國台灣,可以單獨處理國際經濟文化交流活動中的對外事務。

  第三,台灣將擁有軍隊。關於這一條,在世界任何一個國家都是沒有的。在現有的單一制國家和復合制國家中,國防都是由中央政府或聯邦政府統一處理,地方政府及成員邦均無權處理國防事務,更無軍隊。聯邦憲法普遍規定:有關全國的外交、軍事、財政、立法等事務均由聯邦政府管轄。在一個主權國家內部,保留並擁有兩支軍隊,世界更無先例。筆者2014年10月率我軍高級軍官代表團訪問德國時,德國國防軍前總監施奈德漢上將是當年東西兩德統一的親歷者,他告訴筆者,1990年10月,東西兩德統一時,在涉及兩支軍隊合併問題時,西德對於東德軍隊人員,只接收了10萬軍人中的不到5萬人,軍官只接收了3000名,且年齡在35歲以下,普遍降一級使用,尚有兩年試用期。其中政治軍官與情報安全部門軍人不予接收,其餘軍官大部分提前退休或轉業,近200名將軍中除兩人充當文職顧問外,其餘均離開軍隊。4.7萬名文職人員僅留用1.9萬人,“一個獨立的國家人民軍完全不復存在。”東德末任國防部長特奧多爾.霍夫曼在回憶錄《最後一道命令》中也如此寫到。

  但是,台灣將是個例外,可以單獨處理某些防務事宜。由此可見,中央對統一後的台灣當局,在政策上已經放寬到了何等程度。事實很清楚,讓台灣擁有自衛權和一支獨立武裝力量,是用來抵御外來侵略,而不是用來防禦自家兄弟的。兩岸統一後,台灣在防務上仍有很大的自主性,我們不會派軍隊去,台灣可以根據抵御外來侵略和正常防務訓練的需要,購買一些武器(鄧小平語),按照自己的防衛職責,專責保衛台灣地區不遭受外國勢力的侵犯。

  從上述司法、外交和國防等主要領域看,台灣將所享有的治權,有的相當於復合制國家中的聯邦制國家成員國或邦,有的甚至超過聯邦制國家的成員國或邦。事實說明,“一國兩制”構想無疑是個偉大的創造,它解決了複雜的國家結構問題,既沒有照搬國外的模式,又立足於中國的具體實際,既充分考慮了台灣的現實,使台灣的現行制度和體制不變,又堅持了大陸的社會主義主體,完全是一種新型的國家結構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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