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諒互讓:中國取得1000餘平方公里的實際控制權,並在原基礎上多要回100餘平方公里
雙方秉著互諒互讓,平等協商的精神繼續談判,中國在中塔邊界南段取得了薩彥闊嶺以西1000餘平方公里土地的實際控制權,並不再主張剩餘爭議區的主權。對於塔國來講,1000平方公里並不是小面積,故此舉在塔國引起不小的動蕩。
此外,在中塔邊界北段,02版地圖上有一個向塔國方向的突起,而邊界條約後05年版地圖則無此突起,實際上,02年版地圖僅僅是中國主張的邊界,而實際控制線比較靠後,兩線間為塔國實際控制(繼承蘇俄的實際控制)的爭議地區(約150平方公里),兩國達成邊界協議後,塔國將爭議地區東部的約占爭議地區70%的土地實際控制權交給中國,中國則放棄對西部30%爭議土地的主張。從實際控制領土的角度講中國此處新增土地100餘平方公里(隨後中國即勘探發現了此地的金礦),應該講邊界談判是有成果的。即在原先的談判的基礎上多要回了100餘平方公里土地。
中塔兩國領土爭端的徹底解決
1999年8月13日,中塔簽訂《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塔吉克斯坦共和國關於中塔國界的協定》。
2002年5月17日簽訂《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塔吉克斯坦共和國關於中塔國界的補充協定》。
2006年6月至2008年8月,中塔國界聯合勘界委員會完成野外竪樁工作。
2010年4月28日,中塔簽訂《兩國關於中塔國界線的勘界議定書》。
2011年7月1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函告總參作戰部,中塔兩國勘界議定書完成各自國內法律程序並正式生效。
2011年9月20日,中塔在中方第75號界樁處舉行了新劃定國界交接儀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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