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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官貪污30億背後:深圳社區奪權記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0-01-15 09:42:22  


 
  沙一社區還有實業公司,振華電子廠是最重要的一個工廠。當然,這個公司的收入在股份合作公司的收入中只是少數而已,根據《深圳商報》的一篇報道,可以看到這家公司的總產值只有2000多萬元,收入當然也稱不上高。

  而在另外一些方面,這個社區創造收入的方式並不是那麼正規,這表現在廢品收購上尤為明顯。在這個遍布電子廠的社區,廢品每年創造的收入已經以千萬計,這筆生意被沙一當地人完全壟斷。

  “沙一村很霸道,那些電子垃圾外人根本不敢進來收購,被他們抓住的話,你收購的廢品會被全部收走。”居住在沙一村的外地人黃茂才(化名)曾經有過這樣的經歷,“我一車廢紙還沒出沙一,便被沙一本地人扣住,連車帶貨全被沒收。”後來,他托別人的關係,才把自己的小貨車給取出來。黃茂才說:“他們到電子廠去拉廢品是不用錢的。”不過這種說法並未得到村民的證實。“廢品收購才是沙一的第一桶金,”有村民對記者表示,“沙一從廢品收購裡面掙了很多錢,之後就去修建了沙井天虹商場的那棟樓。”

  賣地、出租廠房商場、廢品收購、房地產,這些或明或暗的財富來源,從沙一股份合作公司流出,一部分變成分紅流到村民手中。這個財富流動的過程大多在沙一村發生,依賴沙一村的資源,並完全由社區股份工作公司掌控。顯然,這足夠讓村民對社區股份公司產生經濟上的依賴。

  很難說得清社區股份合作公司的屬性,它是一個公司,又像是一個隱形的村級政權。它似乎能用“無形的手”管理社區,在《南方都市報》的一篇報道中,沙一村的一位居民,因為錯過居委會的計生檢查,而直接被股份公司停止分紅。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這在沙一體現得尤為明顯,社區股份合作公司的權力甚至比居委會的權力更大。

  “老書記”到“董事長”的利益之路

  擔任社區股份合作公司的董事長陳才興被一些人當作是絆腳石,但在沙一本地,沒有人有能力把這塊“石頭”搬走。

  在沙一村,“老書記”就是陳才興的代名詞。陳才興今年62歲,從村裡的大隊長做起,成為了村黨支部書記。陳才興這期間對沙一社區經濟的發展有不小貢獻,可能是沙一社區居民現在對陳才興唯一的共識。1996年,沙一修建了廣東第一個農民統建房,也就是今天看上去有點老舊的泰興花園。村裡的人至今還記得,“當初來這兒參觀的人可是絡繹不絕”。經濟上的成功為陳才興帶來了政治資本,這讓他此後一直連任書記,而“全國文明村”等榮譽為他掙了不少臉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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