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2月17日電/近日,青島出台引才新政,將從國內“雙一流建設大學”和國外大學遴選一批優秀在校學生,與企業建立人才信用合同,學生畢業後按合同約定來青就業,用人單位給予一定學費、生活及實習補助。據了解,該舉措系國內首創。
這項新政被稱為“金種子”人才儲備工程。根據《青島市“金種子”人才儲備工程實施細則(試行)》,此舉旨在圍繞青島市新舊動能轉換重大工程重點產業領域發展需要,以人才儲備方式集聚一批助推青島市新舊動能轉換的高素質人才。
依據規定,“金種子”人才應符合以下條件:國內“雙一流建設大學”全日制本科三年級及以上在讀學生(不含獨立學院學生及定向、委培生),或從國內“雙一流建設大學”畢業後在國(境)外大學就讀的研究生層次留學生;遵紀守法,品德優秀,誠信意識較強,學術道德良好;取得在讀層次學歷後直接就業不再繼續攻讀下一層次學歷。
用人企業將負責“金種子”人才的選拔、信用合同的約定和對人才補貼資金的兌現。企業根據發展需要,與“雙一流建設大學”和國外大學對接發布需求,通過篩選、面試、公示等流程,擬定本單位“金種子”人才名單,並與“金種子”人才簽訂信用合同。信用合同文本由企業和“金種子”人才協商後確定,應包括資金補助的時間、方式、服務期限、違約責任等。
企業對引進的“金種子”人才將給予學費補助、生活補助和實習補助。其中,學費補助比例由企業自行確定。對入選“金種子”人才儲備工程的碩士和博士研究生,企業每年給予一定額度的生活補助。其中,“雙一流建設大學”在校研究生,按企業認定的學生所獲獎學金額度給予生活補助,補助比例不低於50%,最高不超過5萬元;國外留學研究生,給予每人每年5萬元生活補助。
文件規定,接收“金種子”人才的企業可享一定優惠:其發放的學費補助和生活補助,由財政部門給予企業50%補貼;財政部門每月按照當地上一年度社會職工平均工資的50%給予實習單位補貼,實習補助不足社會職工平均工資50%的,據實發放;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6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