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中院五法官涉犯罪案 證實其中三人已被判刑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7-03-24 12:47:40  


深市中院原副院長裴洪泉(中)仍被查辦中。資料圖
  中評社香港3月24日電/深圳市中院5名法官涉嫌犯罪案件目前有進一步消息。昨天,深圳市檢察院的工作報告中披露,5人中已有3人被判刑。

  據南方日報報道,3人日前在江門開庭受審,江門中院一審判處深圳市中院民四庭原庭長蔡曉玲有期徒刑3年半,判處原法官廖昭輝有期徒刑7年,判處民七庭原庭長張庭華有期徒刑11年。深圳市中院原副院長裴洪泉、執行二處原處長李慧利仍在查辦中。

  據悉,深圳市檢察院去年5月上旬接到群眾舉報,在上級檢察機關的領導和指導下,該院依照法定程式,分別對深圳中院廖昭輝、蔡曉玲、張庭華、裴洪泉、李慧利等5人立案偵查。

  經查明,犯罪嫌疑人廖昭輝在擔任執行庭審判員期間,多次利用職務之便,收受當事人的賄賂。犯罪嫌疑人蔡曉玲、張庭華在深圳中院任職期間,利用指定拍賣行拍賣破產財產的職權,從中收受賄賂。犯罪嫌疑人張庭華還收受案件當事人的賄賂,偵查人員在其辦公室搜查出大批現金人民幣和港幣。

  據查,這幾起案件的主要犯罪事實均發生在幾年前,由於當時深圳中院的內部管理和監督制度不夠健全,部分案件的委託評估拍賣工作由審判、執行部門的法官予以指定。因此,少數人得以利用制度的漏洞,謀求私利,中飽私囊。案發後,深圳中院態度鮮明地支援、配合檢察機關的辦案工作。在上述案件的查處過程中,深圳中院工作秩序依然保持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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