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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4日,聯合國安理會一致通過伊朗核問題新決議。當天,法國常駐聯合國代表薩布利耶爾在聯合國安理會表決後發言。(新華社圖片) |
中評社香港3月25日電/聯合國安理會24日下午以一致贊成的表決結果,通過了有關伊朗核問題的新決議草案。新決議加大了對伊朗核和導彈計劃相關領域的制裁,同時強調繼續尋求通過談判解決伊核問題。
安理會當天通過的第1747號決議援引《聯合國憲章》第七章第41條,敦促伊朗立即執行此前的第1737號決議﹔禁止伊朗出口武器,並呼吁國際社會對伊朗進口重武器保持警惕和剋制﹔繼續對涉及伊朗核和導彈計劃的個人及實體實施資產凍結,并擴大了制裁對象的范圍﹔呼吁各國與國際金融機構不再承諾向伊朗政府提供贈款、財政援助和優惠貸款。
決議提請國際原子能機構在60天內就伊朗執行相關決議情況提交報告,重申致力於通過政治和外交談判解決問題,并確認在伊朗履行相關決議的前提下可以終止有關制裁。另外,在南非、印尼和卡塔爾等國的堅持下,決議表示支持并加強國際原子能機構的權威和作用,確認解決伊核問題有助於全球防擴散努力和實現中東無大規模殺傷性武器的目標。
英國常駐聯合國代表帕裡代表美國、俄羅斯、中國、英國、法國和德國等六國外長就安理會通過該決議宣讀了共同聲明。聲明說,安理會一致通過第1747號決議反映了國際社會對伊朗核計劃的深度關切,六國對伊朗未能執行安理會和國際原子能機構此前的決議感到痛惜,並敦促伊朗立即全面執行國際社會的要求。聲明表示,六國支持國際原子能機構總幹事巴拉迪提出的“雙暫停”建議,支持六國此前解決伊核問題的“一攬子方案”,承諾尋求談判方式,在相互尊重的基礎上與伊朗達成全面解決方案。
安理會去年12月23日通過第1737號決議,要求伊朗暫停鈾濃縮活動,並對伊朗涉及核和導彈計劃有關的領域和個人實施制裁。今年2月22日,國際原子能機構向安理會提交報告,認定伊朗未在規定的60天期限內停止鈾濃縮活動,美、英等國隨即提出包含更嚴厲制裁內容的伊核問題新決議草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