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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原子能機構總幹事巴拉迪向機構提交了有關伊朗核問題報告。(資料圖片) |
中評社香港11月16日電/國際原子能機構總幹事巴拉迪15日在維也納原子能機構總部向機構35個理事國提交了有關伊朗核問題報告。報告認為,伊朗在澄清其核計劃方面與原子能機構的合作是“足夠”的。但報告未就伊朗是否發展核武器得出明確結論。
新華網報道,這份名為“伊朗執行《不擴散核武器條約》保障協定及安理會第1737號和第1747號決議情況”的報告共9頁,詳細闡述了伊朗與國際原子能機構合作、澄清國際原子能機構所列有關伊朗核計劃未決問題的情況。
報告認為,伊朗在澄清鈾濃縮離心機問題方面採取了與國際原子能機構配合的態度,伊朗的合作是“足夠”的。伊朗申報的情況與國際原子能機構掌握的情況相符。從這個意義上說,伊朗在涉及鈾濃縮離心機問題上沒有隱瞞不報的核活動。
但報告也指出,伊朗至今仍然沒有按照聯合國安理會的要求停止鈾濃縮活動。目前伊朗有大約3000臺離心機在運轉,並已開始試驗更新型、更高效的離心機。這種新型設備將加快伊朗提煉濃縮鈾的進程。
巴拉迪的報告還說:“根據目前掌握的信息,國際原子能機構無法就(伊朗核)計劃當初最基本的性質得出結論。”這一說法等于避開了伊朗核計劃是否用于軍事目的這一十分敏感的話題。
在肯定伊朗在澄清有關核活動方面與國際原子能機構合作態度的同時,巴拉迪也指出,伊朗的合作是“對應式”的,還不夠積極主動。巴拉迪還要求伊朗與國際原子能機構簽署一份附加議定書,並採取更加嚴格的透明措施,以便國際原子能機構對伊朗的核活動進行有效監控,以澄清涉及伊朗核問題的所有未決問題。
今年8月21日,伊朗與國際原子能機構簽署工作計劃,承諾年底前向該機構提供有關伊朗核問題的敏感信息,並回答有關未決問題。一旦伊朗澄清了國際原子能機構列出的所有問題,該機構將宣布對伊朗過去的活動沒有遺留問題及不清楚的地方。機構理事會35個成員國將于本月22日舉行會議,討論巴拉迪提交的有關伊朗核問題的最新報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