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河南省宜陽縣人民法院“司法網拍”上掛出拍賣物品——“扣押杜曉琴高仿LV包一個”,引發網友關注。明知該物品是“高仿”的假貨,法院可以進行拍賣嗎?對此,宜陽縣人民法院工作人員稱,該物品在拍賣時已標注“高仿”,因此不存在欺騙。
知道是假的就不能讓它繼續在市場流通,應該集中銷毀,這是盡人皆知的道理。但到了奉公正為圭皋的河南宜陽法院那裡,怎麼可以變通呢?即使注明高仿,也是假貨的另一個名字罷了。拿出來拍賣,會為一點蠅頭小利讓司法公正和公信受到嚴重傷害。所以舉拍賣槌者當慎用公衆賦予的司法權,否則即使拍賣掉贋品,情與理也都會被輸掉。
有道是:高仿名包大拍賣,於法於理都不該。假貨理應盡銷毀,流入社會生貽害。另有詩為證:司法拍賣不是錯,“吆喝”假包就是過。假冒偽劣網上賣,自毀公信藏隱禍。(來源:燕趙晚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