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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中國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與中外記者見面,並回答記者提問。 |
在3月15日的總理記者會上,總理在回答如何解決房屋產權70年問題時表示可以續期,不須申請,沒有前置條件,也不影響交易,并強調國務院已經責成相關部門就不動產保護相關法律抓緊研究,提出議案。
法律規定不明晰為爭議埋下伏筆
物權法第149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遺憾的是,物權法并沒有就如何續期,該不該繳納土地出讓金等核心問題作出進一步的規定。這就為後來的爭議埋下了伏筆。在物權法制定之初,中國的商品房市場興起沒幾年,續期的問題并不尖銳,但是現在,隨著一些地方無法續期問題的出現,已經到了不得不直面的時候。
人們到底在焦慮什麼
對於70年宅地使用權的說法,民間一直焦慮不止,因為這涉及到每個家庭的具體利益,如果沒有法律保障,沒有政策支撑,誰都擔心70年宅地使用期限一到,家會不保,自己沒地方住,子孫後代沒地方住。
在個別房價高企地區,接盤俠往往五六萬一平米買下剩餘使用年限不足30年的老破小。對他們而言,即便象征性征收部分續費,也很難接受。畢竟,他們之前的買家為何無需負擔?樓齡眼看著撑不住幾年了,再續幾十年恐怕意義也不大。
總理回應增強公衆恒心
仔細閱讀總理此次回應會發現有所不同:其一,總理既提到有恒產者有恒心,又提到用法律來保障,釋放出用法律來保障‘有恒產者有恒心’這一信號。從總理表態來看,有可能用法律把可以續期,不須申請,沒有前置條件,也不影響交易固定下來。如此將給產權人增添恒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