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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不能再讓“賣藥神醫”招搖撞騙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7-06-26 17:37:45


  近日,一位名叫劉洪濱(“濱”有時寫作“斌”)的“老專家”被發現多次出現在各大電視台的“健康醫藥”節目中,參與推廣的藥品、功效也是五花八門。有時是苗醫傳人,有時是蒙醫傳人,偶爾還會客串一下北大專家和醫院退休的老院長……由於劉洪濱出現在電視畫面中的身份完全不同,也被網友戲稱為“虛假醫藥廣告表演藝術家”。

  騙局終究會被拆穿,對於這位活躍於各大電視台的“神醫”,北大、地壇醫院紛紛聲明“查無此人”。但是令人困惑的一個問題是,為什麼專家身份造假,推銷產品屢被投訴,廣告產品仍然能够銷售?  

  根本原因還是一個“利”字。據報道,在兩個月左右的時間裡,僅劉洪濱“代言”的一個產品就曾賣出近200萬的銷售額。如此巨大的利潤誘惑,驅使一些商家不惜鋌而走險,從假藥產業中分一杯羹。不過,對此也并非沒人管,劉洪濱所涉的虛假藥品廣告曾多次被查。但是很顯然,在巨大的利潤面前,蜻蜓點水式的處罰難以起到實質性的效果。

  現實中類似劉洪濱這樣的“萬能專家”不在少數。其中一個荒唐的案例是,2014年寧夏電視台、陝西電視台等多家省級電視台播出的電視廣告中,一位聲淚俱下的腰間盤突出宋姓患者,居然成為另一則產品廣告中的中藥學專家霍光顯,而相關產品如今依然在售。對此,相關部門應當徹查,并讓他們付出應有的代價。其實對於這些所謂的“神醫”來說,虛構身份、誇大藥效、誤導消費者,不僅涉嫌一般的民事侵權、行政違法,有的也已經涉嫌違法犯罪。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社會團體或者其他組織、個人在關系消費者生命健康商品或者服務的虛假廣告或者其他虛假宣傳中向消費者推薦商品或者服務,造成消費者損害的,應當與提供該商品或者服務的經營者承擔連帶責任。

  人命關天,不能再讓劉洪濱們招搖撞騙。這需要法律硬起來,監管動起來。首先,工商、食藥監等部門必須建立常態化、動態化的監管機制。畢竟作為執法部門,敏銳度和行動力還不如普通網友,實在是不應該。其次,相關部門還須雷厲風行、一查到底,避免“就事論事”。

  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虛假醫藥廣告表演藝術家”的演技再好,也終有被揭穿的一天。但是對於消費者來說,我們希望的是類似的“專家”不再層出不窮,虛假醫藥廣告的生存土壤能够徹底鏟除,當前監管中存在的短板盡快補齊。(來源:半島都市報 作者:韓金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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