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豬”傷人、破壞莊稼農田事件屢次衝上熱搜,人與野生動物之間的肇事矛盾日益凸顯。近日,山西省明確將在沁水等8個縣開展省級野生動物致害補償保險試點工作。北京商報記者梳理發現,除山西省外,多地在構建包括野豬在內的野生動物致害補償體系上不斷有新動作,但肇事即賠并不代表投保後可以“高枕無憂”,其保險的發展仍存在挑戰。
業內人士表示,積極開展野生動物致害補償保險試點工作,創新野生動物肇事補償機制,既可緩解政府補償的資金壓力,也可有效緩和人類發展與野生動物生存空間的矛盾。同時也有聲音表示,要合理確定保險保費和賠付水平,不能只是象征性、安撫性的賠付,而要切實把農民的損失補償到位。
被野豬“侵害”可獲保險賠償?
野豬已成為中國當前致害範圍最廣、造成損失最嚴重的野生動物。作為風險“穩定器”,建立管理措施科學、服務網絡完善、理賠及時高效的野生動物肇事保險管理服務體系可以有效化解野生動物致害風險,為致害後自救提供有力保障。
近日,山西省林業和草原局發布通知顯示,山西省在沁水、陵川等8個縣(市、區)開展省級野生動物致害補償保險試點工作,試點期暫定為三年。保險產品中的野生動物特指常見危害農作物的野豬、野雞、豆雁、黃喉貂、金錢豹、大天鵝等。
就防控野豬而言,國家林草局已在山西、四川、福建等14個省份啓動防控野豬危害綜合試點。各試點地區探索野生動物致害綜合保險業務,多渠道籌措補償資金,建立了野生動物傷人救濟補助政策。如福建將野豬造成經濟作物損失納入農業保險;廣東探索了致害補償管理制度體系,并推動將野生動物危害補償納入林業、農業政策保險制度;山西、河北擬設立綜合試點政策性保險經費。
首都經貿大學保險系教授庹國柱表示,各地將野豬等在內的野生動物致害補償劃入保險保障範圍是非常必要的,對生態保護和維護上述地區相關人員的生命財產安全也是有利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