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霸屏廣告”是我國網絡安全重點治理對象之一。當前有用戶反映,手機反複彈出廣告,既無法關閉又找不到源頭,嚴重影響使用。近日,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聯合發布《互聯網彈窗信息推送服務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自2022年9月30日起施行。
很多人都有這樣的經歷,正在使用手機時突然彈出一條廣告,占據整個屏幕,不想看卻又關不掉,無論進行何種操作,手機都沒有反應。這就是遭遇了“霸屏廣告”。一個“霸”字,將廣告強制觀看的特點展現得淋漓盡致。不少群衆不勝其煩,把所有可疑軟件卸載了都無濟於事,有的手機甚至在殺毒重啓後,廣告播放頻率不降反升。
民法典賦予公民享有生活安寧的權利,其中不被打擾就是安寧權的重要內容。《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明確規定:“利用互聯網發布、發送廣告,不得影響用戶正常使用網絡。”“霸屏廣告”嚴重影響手機正常使用,擾亂了公衆的工作生活,必須全社會形成合力予以遏制。
首先,厘清法律責任。“霸屏廣告”本質上屬於彈窗信息,即將於9月30日施行的《互聯網彈窗信息推送服務管理規定》,對此劃出了更清晰的監管紅綫:“不得以任何形式幹擾或者影響用戶關閉彈窗,彈窗信息應當顯著標明彈窗信息推送服務提供者身份”;“彈窗推送廣告信息的,應當具有可識別性,顯著標明‘廣告’和關閉標志,確保彈窗廣告一鍵關閉”。“霸屏廣告”的行為,顯然屬於惡意幹擾用戶關閉彈窗,有悖於一鍵關閉的要求,推送服務提供者必須進行糾正,否則就將由有關部門依法進行處理。如果通過“暗埋”惡意代碼,劫持設備系統,進而增加廣告播放量,牟取不法利益,還可能涉嫌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罪,將被追究刑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