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日晚,一位網名“龍燦”的網友在微博發布消息稱故宮器物部在將一件國家一級品宋代哥窑瓷器出庫時,被工作人員摔碎。對此就宋代哥窑瓷器青釉葵瓣口盤在故宮受到損壞一事,故宮博物院辦公室31日上午通過媒體向社會作出說明。報告初步判定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實驗室科研人員在儀器操作時存在失誤。(7月31日新華網)
為何現在才向社會公布?
7月4日發生事故,為何等到31日也就是27天之後才向社會公布?如果沒有網友揭露此事,是不是就打算不向社會公布了呢?是不是就會一直隱瞞下去,直到大事化了,小事化無,到最後不了了之呢?請問你們把公眾的知情權漠視到哪裡去了?
為何沒有向文物局報告?
根據《國家文物局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管理辦法》規定:“國有文物事業單位應當在知道突發事件發生後或者應當知道突發事件發生後2小時內向所在地縣級以上文物行政主管部門報告。”也就是說,故宮應該在事故發生2小時內向其上級主管部門北京市文物局報告。北京市文物局在接報、核實後立即向國家文物局報告。但是,據報道截至7月31日上午,北京市文物局和國家文物局仍未接到報告。
顯而易見,事發後故宮方面不僅沒有向社會公眾公布,也沒有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這種瞞報行為是違法的。對此,故宮方面給出解釋的理由是“是要徹底調查清楚,形成一份詳細的調查報告後上報。”這種解釋毫無疑問是牽強的,2個小時內上報這是規定,這種上報並不需要詳細的報告,詳細的報告完全可以在上報之後作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