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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開拓團”立碑,喪失原則的交易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1-08-03 15:48:24  


  黑龍江方正縣花了納稅人70萬元的人民幣,為70多年前日本“滿洲開拓團”的250名逝者立了一座碑。方正縣對此提供的官方解釋是:“和所屬國家無關,死去的日本人也有他們的名字,我們是帶著反省歷史、祈願和平的想法立碑的。”據悉,該縣還將調查開拓團其他成員的姓名,並繼續將其刻上石碑。(8月1日新華網)

  國與國之間的交往、人與人之間的交往,有類同之處,那就是都需要秉持“原則”乃至底線。人與之交往上,是需要平等的、相互尊重的,而不是一方屈從與另一方。譬如說,兩人在交往之時,一方時時羞辱另一方,另一方根本就看不起一方,但另一方卻依然“賤兮兮”地天真地認為那個人就是他的“朋友”,這就是喪失人格和為人原則的表現。國與國或地方政府對外交流時也是如此,明明多少年以來被一個民族“欺侮”的不得了、侵略的體無完膚,竟然過了多少年後還天真地要和“人家”做“朋友”,而且,還要為曾經和“侵略者”“開X團”立碑,這就是喪失立場和原則的表現。

  民間有句俗話叫“唾面自幹”。一方面意指“麻木無知”、沒有基本原則和節操;另一方面也可能是喪失最起碼民族自尊心。“原則”這玩意看似是空的,實際上又是最“管用”的,一個“堅持原則的人”,是贏得朋友信賴和信任的基礎也是正常交往的基礎,這個道理不難理解。國家和民族交往的原則也是如此,這個“原則”包括任何時間也不應忘記歷史和恥辱的原則,也包括對領土、領海和領空,不惜以生命捍衛的原則。事實上,也只有堅持了這個“原則”,才會贏得尊重、即使是“侵略者”也會“尊重”這樣的民族和國家。

  多少年來的歷史實踐證明,喪失原則的國家和民族只會自取其辱。滿清時代,委曲求全大量割讓領土、賣國求榮,贏得了列強尊重了嗎?民國時代,喪權辱國的“XX條”將青島等地拱手送人,得到尊重和平等了嗎?恰恰相反,得到的卻是“不屑”、“鄙夷”乃至更為瘋狂的侵略。人之被人輕視、看不起,首先是因為自已不把自已“當人”,自已的腰杆子都不硬,即使給“他”腰上打多少條“鋼筋”也是一個“孬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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