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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漏油事件,缺的僅僅是一個致歉嗎?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1-08-12 15:35:13  


 
  渤海漏油事件,公眾至今也未見關於環境檢測和評估的權威性報告,從200平方米到84公里數據間的巨大反差,以及在報端窺見的海洋污染觸目驚心之像,已經讓民意汹湧,難知公眾的生命安全何處安身了。如今海洋管理部門不但不落實環境破壞的評估工作,探究該如何彌補已經造成的環境污染損失,最大限度追究事故企業的責任,反而僅僅“責令”其向公眾致歉?致歉有用嗎?對環境的損害和巨大的民生浪費已經形成,一系列後遺症尚且無人買單,公眾的幸福感甚至安全感都急劇下降!試問,在公信力已經崩塌的行政語境面前,公眾就缺你一個致歉嗎?

  歸結民意,無一不是要求事故企業付出相應的代價,以為教訓以為買單。然而,現在官方一站出來的口吻就是什麼我國法規滯後,無法更多制裁之類的不痛不癢的廢話。既然知道海洋生態損害賠償補償的法律機制不夠嚴謹,為何不能早幾年對此進行制度建設的修葺?既然現在無法直接制裁事故企業,那麼可有官方站出來支持漁民、養殖戶等進行巨額生態索賠?再換句話說,我們有沒有勇氣對這個敢於鑽中國法規空子,以經濟效益挾制政府部門行為、對中國環境和公眾利益絲毫不加顧惜不願擔責的企業,更加嚴厲的制裁?

  國際上很多國家懲治污染企業保護公眾利益,深孚民意的案例很多,我只想舉一個例子——美國杜邦公司在美希沃特吉利亞與俄亥俄兩個州生產特氟隆產品,當地居民懷疑杜邦在生產特氟隆產品過程中產生的全氟辛酸氨,會造成對空氣、土地和水資源的污染,可能含有致癌物質與影響生育。2004年,美國環保等部門便將杜邦公司推上了法庭。法院判決,杜邦公司支付500萬美元的相關科研經費,專門用於對全氟辛酸氨是否致病的研究;並賠償居民體檢費、相關醫療費、環境清理費等3.43億美元。同時,美國國家環保署認定,杜邦公司沒有適度公開環境污染信息和採取相應措施。因此,美國環保署對杜邦公司自產生環境污染以來,每天處以2.5-2.75萬美元的巨額罰款,累計處罰超過3億美元。僅僅是由於“居民懷疑”,就最終促成了這項處罰成為美國有史以來的最高環保罰款。對比之下,渤海漏油事件裡,民意尚未得到最基本的尊重,我們缺的僅僅是一個致歉嗎?(時間:8月12日 來源: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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