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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變稅收結構以減輕稅負痛苦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1-09-22 22:29:31  


 
  然而中國的稅收結構中,個人所得稅所占比重只占第四、第五位,中國稅收主要在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關稅上,而這些稅都是間接稅,最後都要轉嫁到消費者身上去的。高收入者消費要承擔這部分稅收,中低收入者消費同樣要承擔這部分稅收,高收入者除了奢侈品和奢侈服務消費,其基本消費與中低收入者是相差不大的。中低收入者的收入不管是現在還是將來(儲蓄),基本上都是消費的。也就是說,中低收入者的全部收入除了要繳納直接的個人所得稅,還要承擔間接稅。而高收入者,尤其是特高收入者,無論怎樣窮奢極欲,不可能全部消費完。因此,在中國主要稅種的間接稅上,高收入者和中低收入者的稅負是不公平的。

  反過來,因為中國實行的主要是間接稅,所以在直接稅徵收上也是不公平的。高收入者現在被徵收的只是與中低收入者一樣的個人所得稅,也就是工資收入部分應稅,而投資稅、資本利得稅、地產稅、財產稅等現在一概沒有,房產稅也在可有可無之間,而且高收入者還有許多“灰色收入”也無需繳稅,因此高收入者有許多收入是免稅的。

  眾所周知,直接稅相對更加符合現代稅法稅負公平和量能納稅的原則,可是有人總是強調中國經濟環境還不適應實行直接稅制度。實際上中國的經濟環境在進步,稅收制度的改革完全可以一步步開展。

  要改革中國稅收制度,有兩項:近期目標應當針對企業推出服務業增值稅;針對個人推出以家庭為單位的所得稅。長期目標則要改變中國目前的稅收結構,把目前直接稅與間接稅的3:7的比例倒過來,這樣才能真正減輕中國的稅負痛苦。(時間:9月22日 來源:上海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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