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現實中,違背《物權法》的事例難道還少嗎?即使是知法守法如法院者,在判決時也難免出現不遵守《物權法》的情形,何況執行政策的地方政府部門。更重要的是,正如貟小蘇所言,《物權法》對“70年產權”的表述現在也只有一句話,這意味著不僅政策操作的空間多,而且法律操作的空間也多。
有鑒於此,一旦出現政策、法律不利於購房者的情形,“以房養老”恐怕就會成為老年人的心頭之痛。當然,話也不能說的太絕對,在目前國家加大對民生投入的背景下,“70年產權”這一制度未來的演變,或許不會成為“以房養老”的障礙,甚至還會朝著有利於購房者方向的變化。
但這也僅只是願望,在一切政策制度沒有水落石出之前,誰都心裡沒譜。而對於“以房養老”者而言,“70年產權”不影響“以房養老”的話,一不小心也會變成忽悠。(時間:10月29日 來源:財訊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