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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接地氣談吳英案不亞於落井下石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2-01-23 11:44:42  


 
  即使在吳英案中,疑點諸多,罪不至死,這是最基本的共識。當地公務員聯名上書要求判死吳英,你認為還不能說明一些什麼問題嗎?這才是“某某干擾司法”的表現。法律正義包括程序正義和實質正義,當涉案的事實尚未徹底清晰,程序不正義談何實質正義?非法集資與民間借貸有何區別?在涉面廣案情複雜的吳英案為何不異地重審?有言論認為在吳英案中,當年盤踞高利貸放債的有很多當地公務員,涉嫌吳英案,他們非但沒因放高利貸而犯罪,反而升官了,如果繼續徹查查吳英案,結合吳英檢舉立功的表現,是不是對於司法公平更近一步?

  “作為法律人的法學專家,應當盡量慎重對司法程序尚未完成的案件公開發表實質性的結論,若認為罪名和量刑規定有問題,可以把更多精力放在推動立法或修法上。”這種站著說話不腰疼的高論真的雷死人。不妨重新審視一下許霆案,難道需要許霆在監獄裡用一生的光陰來贖還貪財的過錯嗎?如果不是輿論及時糾正司法錯誤,恐怕刑罰相當只是一句空話。法律的生命不僅僅在於理性更在於敬畏生命。

  在吳英案中,吳副教授的意思是認為需要最高人民法院對於吳英複核後,不管是維持原判還是重審,不應該發表所謂的實施性結論,而應該關注立法修法。眾所周知,司法判決無戲言,人頭落地再無重長時,如果因為案情尚未徹底清晰罪名性質有誤導致判決錯誤了呢?中國還缺少冤假錯案嗎?人命關天,不得不慎重。

  吳副教授的文尾有一句“媒體可以對事實進行報道,但應秉持客觀中立的立場,避免落得‘媒體審判’的口舌。”這種高論不敢苟同,對於一些大案要案,你認為媒體想採訪報道就採訪報道嗎?如果你身處媒體行業,有點良知的人都會對這句不接地氣的話感到羞恥!總而言之,司法的公正不能用血祭的方式來實現,不接地氣的評論不亞於落井下石,吳英案更是如此!

  世界上不是所有的人都是傻子瞎子,中國司法界沒有陪審團制度,在案情不清犯罪性質存疑的情況下,對案情多一句評論只是向真相、正義靠近一步,並非輿論干擾司法,即使吳英命運如何,也損害不了公眾實際利益,但是人們關心吳英案是關注法律的尊嚴、公平和正義而已。(時間:1月21日 來源:大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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