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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空氣監測變得透明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2-01-24 18:45:04  


 
  不難看出,環保或者空氣監測部門負有公布環境狀況或者空氣質量信息的法律義務,PM2.5數據不過是其中的一種信息罷了。拒絕公開該數據的行為,涉嫌違反《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也許有人會說,公布PM2.5數據會因天氣達標率過低而讓人們焦慮甚至恐慌,所以還是不公布的好。

  首先,這是一種毫無根據的臆見。儘管可以預料的是,如果公布的PM2.5數據離人們的期望值太遠,會給他們的心理造成一定程度的衝擊,但沒有理由認為,人們會因此而恐慌不安。

  其實,對於不達標的空氣質量,民眾有充分的心理準備。生活在一個經常不見藍天的城市裡,誰不知道這是污染嚴重的表現呢?

  其次,即使PM2.5數據的公布的確會導致部分民眾過分焦慮乃至恐慌,拒絕公布也不過是一種鴕鳥政策。這種掩耳盜鈴的做法不僅無助於空氣質量的改善,而且可能帶來更加嚴重的惡果。眾所周知,空氣質量變壞通常有多方面的原因,可能既跟政府的政策措施有關,也跟人們的觀念、行為方式等有關;可能既有自然的因素,也有人為的因素。對於如此複雜的問題,解決方案需要周到細致的考慮,需要各方面的合作和智慧,需要民眾的大量參與。

  無疑,空氣質量的改善和環境保護是一個公共問題,涉及到無數人的利益,涉及到無數人的行為選擇。解決這種問題的有效方式是,依賴公眾的智慧和參與。譬如,什麼樣的環保措施更加合理、更加低廉、更加容易被民眾接受等,都需要進行廣泛的討論和辨析,需要充分聽取民意,吸收民眾的智慧。政策制定者往往以為自己比普羅大眾更有知識,其實,無論在何種社會裡,民間都有大量的智慧。民主決策的好處不僅在於讓民眾參與進來,而且在於吸收民間的智慧。

  實際上,對於環境保護這樣的事,沒有民眾的積極配合,基本上無法推動,因為在大多數情況下,每個生活其中的人對特定時期的環境狀況都負有某種程度的責任。即使決策者做出了應有的努力,但如果民眾不積極配合,不改變相應的行為,空氣質量或者環境的改善就十分困難。比如,即使政府出台了鼓勵民眾減少駕車的措施,如果他們不理不睬,尾氣減少就只能是空想。

  既然空氣質量的改善離不開公眾的智慧和參與,讓他們知曉空氣質量的信息就是必須的,因為這是他們貢獻知識和積極參與的基本前提。不了解當下的空氣質量狀況,他們如何出謀劃策或者改變自己的行為模式?

  那種因公布PM2.5數據可能帶來恐慌所以應予拒絕的看法,實際上是誇大其詞,正確的做法應是把技術問題還給技術。

  因此,無論如何,空氣需要透明,空氣質量監測也需要透明。(時間:1月23日 來源: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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