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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何以成招標棋局中“擋箭”棋子?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2-02-17 18:00:04  


  有豐富地鐵廣告運營經驗、且報價高過對手3.14億元,卻輸給了一個報價最低、且完全沒有地鐵廣告運營實務經驗的競爭對手“武漢市軌道交通2號線一期工程站內平面廣告媒體代理經營”項目招標讓“不可能的事”化為可能。好在地方紀委已經介入,是非自有定論、利害終見分曉,然而,越是吊詭異常的台本,越是“公道自在人心”。

  “人心”是個什麼東西?是新聞背後的萬千跟帖,是事件身後的不盡追問。說到底,就是基於生活邏輯與社會經驗之上的常理常情。地鐵上的廣告,是要掙錢的,是要為收回投資服務的,增值服務多一點,公共財政的貸款壓力也才小一些因此,“價高者得”大概是個最基本的道理。然而,武漢的相關項目卻是驕矜得很,說“報價只占其中的一部分,除了報價之外,還要比拼方案”。好吧,深圳的方案輸在什麼地方呢?據說是輸在“公益廣告只承諾不低於5%,未達到武漢市政府要求的10%,所以此項深圳報業集團的分值為零分”。有趣的悖論來了如果武漢確實對公益廣告的投放要求不低於總額度的10%,那麼,招標方就必須在招標文件中明確予以說明,事實卻不是這樣;如果招標方明知政府要求是10%,卻在招標文件中誤導投標人,要求不低於5%,而評標時卻又以政府的10%來打分,則屬於以“挖陷阱”的方法誘導投標人,違背了公平、公正、公開和誠實信用的原則。

  設若招標方是清白的,但招標文件一套標準、評標系統另一套標準的做法,顯然難逃“設局”的嫌疑;退一萬步說,即便沒有達到地方政府的那個標準,何至於此項評價中華麗麗給出一個“零分”?如此急吼吼地出手,恰恰成了深圳報業最終以2.51分之差落標的“逆轉之變”。更耐人尋味的是,此前相關方答覆深圳的說法是,“競標結果在春節前不會出來”,然而1月18日,武漢地鐵就在其官網低調公示中標結果,“7日內可以質疑”,減去“巧合”的春節,有效異議期也只有4天……獨立的細節串聯起來,就有了蒙太奇般的深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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