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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科大是否真被“收編”?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2-04-26 10:27:47  


  日前,教育部向廣東省政府發出通知,正式同意建立南方科技大學。教育部要求南科大遵守基本教育制度,學校由廣東省領導和管理,經費由廣東統籌安排解決。南科大的全日制在校生規模暫定為8000人。(新京報4月24日)

  南科大獲批正式建立,並沒有令關注南科大的社會公眾感到高興,反倒是教育部批文中的一些要求,被輿論解讀為南科大已被“收編”。比如,要求南方科技大學要“遵守《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的基本精神,依法辦學,遵守國家基本教育制度。”“學校新專業的增設和專業結構的調整,應按教育部有關規定辦理。” “全日制在校生規模暫定為8000人”。在當前的教育環境中,執行這三條,意味著南科大就是一所與其他公辦學校差不多的傳統高校,按規定招生、設置專業學科,難以成就為朱清時校長所設想的“小而精”研究型大學。

  那麼,南科大是不是真被“收編”了呢?在筆者看來,還不能僅憑批文就做出判斷,而要取決於教育行政部門和廣東省、深圳市是否努力改變當前的教育環境。具體而言包括兩方面。

  其一,在國家層面,是否啟動教育法律法規的修訂。輿論之所以將南科大依法辦學,就理解為“收編”,是因為推進教改必須突破現行法律法規的約束我國推進教改,沒有將教改方案提交人大審議變為法案,所以,教改方案出台後,存在與現行法律法規相衝突的問題那麼,怎樣處理這一關係呢?這就需要按照改革精神, 修改現行法律法規中與改革需求不相適應的條款。事實上,我國2010年7月頒布的國家《教育規劃綱要》,已經明確提到,要“根據經濟社會發展和教育改革的需要,修訂教育法、職業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學位條例、教師法、民辦教育促進法,制定有關考試、學校、終身學習、學前教育、家庭教育等法律”。因此,如果相關教育法律法規按改革精神修訂,新的教育制度得以建立,那麼,南科大依法辦學,也就是依法教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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