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鎮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創建於20世紀50年代,當前實行統賬結合的基金運營模式,其中統籌賬戶實行現收現付制,個人賬戶實行積累制。不過,所謂的“統賬結合”制度實際上仍然是現收現付制。有學者測算,當前空賬規模約有1.3萬億元。目前已經暴露出的支付壓力,在未來二三十年之後,隨著人口老齡化問題的更為嚴重,壓力將更顯沉重。
針對養老保險面臨的窘境,政府從10多年前就開始針對養老保險基金進行財政直接補貼。這當然是一個解決辦法,可惜,單靠財政補貼,遠不足以解決沉重的支付負擔。在此情形下,福利水平並不高的養老保險制度,顯得步履蹣跚。很多學者甚至認為,這個養老體系事實上是難以持續的。
為帶動養老體系的持續運轉,推遲退休年齡政策進入理論界和決策者的視野,自然也是遲早的事情。這幾年,圍繞著此項政策開展的研究,一直在進行。只不過,推遲退休年齡必然觸動公眾的直接利益,這樣的觸動究竟是利大還是弊大,何時開始推遲退休年齡時機方為成熟——諸如此類的問題,並沒有清晰的答案。
同時,反對意見的分貝並不低,這是決策者只能將此政策視為“趨勢”的主要原因。推遲退休年齡是不是將加劇就業緊張形勢,缺少科學的回應。更重要的是,圍繞此項政策傷及部分公民權利之指責,也無法很好地回答。即便支持推遲退休年齡,究竟是一刀切,還是選擇彈性模式,亦須仔細研究。
當此之時,推遲退休年齡政策建議的提出,仍應相當謹慎。在這個過程中,還是需要廣泛聽取社會意見,積聚共識。這是決策民主的必需,也是減輕政策震蕩的必需。也就是說,相關部門需要在決策過程中提供廣泛的意見參與機制,並最終交由全國人大表決。如此重大的社會經濟政策,當然不只是某個部門的事情。程序的正義,將是確保政策得到有效執行的堅實基礎。(時間:6月7日 來源:第一財經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