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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利遭侵,公職人員豈能一味“服從”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2-07-22 16:19:01  


 
  然而,從當地民眾的反映來看,強拆有著“一刀切”的弊端,該不該拆,哪些地方該拆,如何少讓民眾經濟受損,如何化解拆除帶來的風險,等等,都值得思量,都有大量措施需要細化。

  面對強勢,大英縣的公職人員地位弱勢。為生存與發展計,要想不服從當會十分困難,但並非沒有選擇。公權力系民眾而非上級賦予,率先樹立現代法治觀念,帶頭模範遵守法律法規,是對公職人員的其碼要求。這也是恪守的底線。

  雖然,對於公務員不執行上級違法的命令遭受打擊報復,公務員法沒有任何制度上的保障,但公務員法中有一條規定堪稱嚴厲:“公務員執行明顯違法的決定或者命令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依據公務員法,公務員執行公務時,認為上級的決定或者命令有錯誤的,可以向上級提出改正或者撤銷該決定或者命令的意見;上級不改變該決定或者命令,或者要求立即執行的,公務員應當執行該決定或者命令,執行的後果由上級負責,公務員不承擔責任。

  現實中,公職人員的權利,遭遇“暴力拆遷”的事例並不鮮見。紅頭文件一再亮起刺目的紅燈,大會小會上的明白告知,或明或暗的閃爍其辭,其警示足以直抵內心。暫停原工作、停發工資,“誰影響發展一陣子,我就影響他一輩子”……凡此種種威壓,足以“勾魂攝魄”,於是,法官、檢察官加入到野蠻拆遷的場景,竟然也在光天華日之下上演。

  大英縣公職人員的“服從”昭示人們,公職人員法治觀念的普遍樹立,強烈的履行職務及承擔法律責任意識,課題嚴峻,有著相當長的路要走。當地政府部門的強勢,與其說是“服從”的藉口,不如說是疑義、反判、抗爭的理由。一味“服從”,除了自身權益受損,普通民眾的權益更難得到維護。(時間:7月22日 來源:紅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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