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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院買奔馳為何一路綠燈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2-09-08 20:19:59  


  時下的一些官員,人們很難與之溝通。你給他說民心,他給你談官意;你給他談責任,他跟你講程序;你給他講節約,他給你說攀比……

  合肥市民政局“相關負責人”便是如此。對兒童福利院用39萬元財政撥款購奔馳車一事,他回應稱,購車程序符合規定,由福利院報預算,財政局同意,人大審批通過,政府統一招標;政府給這樣一個福利單位買輛好車並不過分,還可以再好點。

  民眾關心福利院買大奔,是從合理性的角度在說該不該買,尤其對於這樣一個依靠財政撥款的事業單位和民眾捐款的慈善機構;該“相關負責人”說的卻是購車符合程序,是從程序的角度減免責任,也就是說,即便是買蘭博基尼、買直升機,只要可能通過,他們一樣敢報。“還可以再好點”,並非戲言。

  可《黨政機關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辦法》明確規定,一般公務用車要嚴格執行“雙18”標準,並提到,各級黨政機關所屬事業單位參照該辦法原則執行,具體辦法另行規定。但由於原則很難量化,加上一些地方沒及時制訂管理辦法,這就給一些黨政機關可乘之機,將“領導座駕”掛在所屬事業單位名下,以逃避監督。

  這可以稱為“合法腐敗”,一些機構和官員以符合法定程序或尚無限制規定做擋箭牌,濫用財政資金,超規格消費。因為牽涉眾多,即便日後東窗事發,問責起來也很難釐清責任,最後往往不了了之,這也讓這些人有恃無恐,甚至連為民服務的面具都不屑於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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