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收費公路專項清理工作領導小組7日宣布,從10月8日零時起,鄭州黃河公路大橋終止收取通行費。這對於長假歸來,剛剛飽受旅途困擾的人們來說,當然是一個值得振奮的消息。關卡林立正是導致公路梗阻、公眾出行效率低下的重要因素,而鄭州黃河公路大橋既有“亞洲第一大公路橋”的美譽,又一度因在網民公布的“路橋費排行榜”上位居前列而身負惡名,在全國統一清理收費公路的背景下,其向公益回歸自然會被人們賦予某種標本意義。
但是人們振奮之餘恐怕還難免湧上一種複雜的感受。2008年2月,審計署審計結果顯示,1986年正式通車收費的鄭州黃河公路大橋早於1996年即已全部還清貸款,至當年止違規收費高達14.5億元。2008年審計署判定鄭州黃河公路大橋違規收費12年,此後其違規收費的歷史又悠然延長了4年直至今日,這是為什麼?
河南省發改委負責人對此給了一個說法,“鄭州黃河公路大橋在2000年8月以後,經批准轉為經營性收費公路大橋,經過國家相關部門批准的收費年限截止到2020年,也意味著收費是經過認可的合法行為”。但公眾的困惑仍在:明明已經收回投資的政府還貸公路一變身為“經營性收費公路”,其牟取暴利的行為何以就能夠從“違規”而一躍為“合法”呢?
公眾的困惑揭示了收費公路治理的最大難點之所在:在所有為公眾詬病的公路收費亂象中,從政府收貸公路變異過來的經營性公路,因其經權力點化披上了“合法外衣”,利益高度固化,實為一塊最難撼動的頑石。
再難撼動,而今也終於被撬了起來。無論如何河南省突破利益固化格局的行動,應該得到輿論的讚賞。事實證明,沒有這種壯士斷腕的決心,收費公路之清理很可能“高開低走”。
和河南一樣,其他一些省市也正在嘗試通過政府回購收費公路的方式,還路於民。應該說這種方向完全正確,然而一些細節也需要討論。此次河南省相關方面表示其會考慮收費公路公司及股民合理的回報,法治社會裡這一點無可非議,但什麼樣的回購價格才能稱為“合理”並免滋物議,顯然需要財務成本的核算,更需要信息的全面公開。
河南省終結鄭州黃河公路大橋的收費歷史開了個好頭,如果緊接著的善後公開而公正,則可以期望其將為其他省市的清理行動提供有益的借鑒。(時間:10月9日 來源:深圳特區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