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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勞教制度已時不我待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2-11-24 20:46:11  


 
  任建宇案暴露了現行勞教制度隨意性大、缺乏程序公正等弊端。比如,當時重慶勞教委提出“擬對其勞動教養一年”,但在任咬牙簽字後下發給他的《勞動教養決定書》卻將勞教時間延長為兩年。再比如,任被勞教前,並沒有得到律師為其辯護的機會……

  事實上,1957年誕生的勞教制度,已遠遠落後於時代,“勞教的審批權屬於公安機關,在機制上缺乏應有監督,在實踐操作中彈性十足,往往成為一些地方開設的"法律小灶",甚至成為一些人打擊報復的工具”。特別是2000年《立法法》規定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權力只能由法律設定,勞教更是“陷入不合法的窘境當中”。

  不僅是任建宇案,近期多起勞教案都得到了人民日報等央媒的重視。比如,湖南永州女孩被強迫賣淫,其母唐慧卻因上訪舉報涉案警察而遭到勞教一案,今年8月5日,人民日報官方微博稱:此案讓民族復興指數顯得蒼白,“一個國家的強大,不應只有GDP和奧運金牌,複雜的數理模型中,更應包含百姓的權利與尊嚴、社會的公平與正義”。10月9日,中央司法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人姜偉表示:“改革勞動教養制度已經形成社會共識。”而人民日報昨天的評論也重申了這個道理:勞教制度到了必須改革的時候了。

  改革落後於時代的勞教制度,可以進一步充分保障公民的言論權、監督權,讓公民免於恐懼,實現司法公正,推進看得見的法治民生,增進公民法治福利。改革勞教制度,也有助於實現十八大報告中提出的“讓人民監督權力,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的目標。(時間:11月23日 來源:東方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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