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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5日,長春市已舉辦民用燃起價格聽證會。 |
針對天然氣漲價傳聞,國家發改委相關方面負責人不久前明確表示,此消息純屬無稽之談。音尤在耳,長春的天然氣價就漲上去了。昨天是“愚人節”,但這絕不是“愚人節的玩笑”。
4月1日起,長春市天然氣價格每立方米由2元上調到2.8元,上漲幅度達40%。有人說,長春的這種做法是打了發改委一記耳光。但長春解釋說,長春市天然氣價格調整,與國家發改委的表態是兩回事。長春調價是在2月召開的聽證會,從這個角度說,民眾冤枉了發改委。但發改委顯然沒解釋清楚,各省的天然氣門站價格是政府指導價,大約3塊多,暫時不可能調整。而終端消費價格目前多在2元出頭,由地方政府隨時調價。所以長春認為自己的做法不違規。
但是長春的另一個做法卻實實在在地涮了你的心:即使提前囤氣,漲價後也要執行新價,仍需補交價差。這種管理邏輯是說不過去的,這就等於把別人已經擁有的東西又硬生生的奪了回去,並宣布此前的交易無效。如果按照“補差價”的邏輯來思考,那我買房子,房子漲價了,到交房的時候是不是我還應該給開發商補差價。換個角度來說,如果我手裡的蘋果已被我咬掉了一口或者已經腐爛了,你還願意要回去重新定價賣嗎?
我們不贊成囤氣搶氣,這些通過小算計小聰明獲得的效益只能給大家一點心理安慰,並不會給生活帶來任何本質的改變,說到底搶氣者是對價格預期的不安。但是不贊成囤氣搶氣,不代表天然氣管理方可以隨意改變“遊戲規則”,既然沒有禁止,就該按照規則辦事,確定的事要按照確定的規則辦,否則談誠信就是開玩笑。
最後說一句,囤氣確實沒有必要,但“補價差”也確實莫名其妙。(時間:4月2日 來源:金陵晚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