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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一游,不僅為炫耀?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3-05-27 13:55:46  


  “丁錦昊到此一游”。南京一中學生把名字刻上了3000多年歷史的埃及盧克索神廟的浮雕。許多網友對此表示氣憤。丁錦昊的父母主動聯繫媒體表示,此事是在孩子年紀小的時候發生的,孩子也意識到了錯誤,懇請大家原諒。無論如何,“丁錦昊”此舉對國家聲譽、歷史文物都造成了惡劣影響,但在對“到此一游”惡習深惡痛絕的同時,我們不妨多角度審視這一新聞事件。

【反對】寬容不能變成縱容

  我們應該體會作為父母的心情,也應該寬容一個犯錯誤的孩子。但是,我想說的是,“寬容”並不能變成“縱容”,“真理越過一小步就會變成謬誤”。

  “寬容”需要向孩子講清道理,讓孩子知道這種在文物上塗鴉的做法為什麼錯誤,有什麼危害,包括這次塗鴉已經產生了多麼嚴重的影響,他惹下了多大的禍,全部告訴孩子;如果深入一點,還可以說到人如何才能在歷史上留名,不是靠到處簽名題字,而是靠對人民的貢獻,甚至有了重大貢獻也應淡泊名利。總之,“寬容”需要知錯能改。

  但是,現在孩子父母所說的“寬容”,卻有“縱容”的嫌疑。他們的意思是,不要把現在的情況告訴孩子,讓他不知道這事引起了這麼多人的關注,防止他承受過大的壓力——似乎就是讓家長道歉並承擔一切,對孩子則隱瞞一切,讓他覺得什麼事也沒有發生,一切都還和過去,什麼事也沒發生。這種過度保護的態度是不對的。至於擔心“對他未來的成長都會受到影響”,這並不是壞事,經過這一次事情,他應該懂得更多道理,變得更加理智和堅強,企圖通過封鎖信息,讓這件事對孩子毫無影響,這樣的思維就是錯誤的。

  家長為何提出這樣的“寬容”措施?原因在於,他們覺得,“孩子成績一直都很好,平時也很聽話,但性格有些內向”。這或者正暴露了家長教育孩子的指導思想,甚至也暴露了塗鴉事件發生的原因。一是,和許多家長一樣,好孩子的標準就是“成績好+聽話”,至於對孩子品德和人格的修養則不那麼重視;二是,即使在塗鴉事件發生後,家長擔心的也不是孩子品德教育問題,而是擔心“打擾孩子今後的學習和生活”,或許主要的還是“成績好+聽話”吧?

  所以,我們贊同對犯錯誤的孩子“寬容”,但不是無原則的“縱容”。一個目光遠一點的家長,不妨試著和孩子一起勇敢面對已犯的錯誤,對於孩子的成長可能更有好處,甚至可以受用一生呢。

人肉搜索是道德偽善

  不得不感嘆網絡的神奇:想知道你是誰,只要“人肉”一下,立即可以將一個人脫得個精光示眾!當知名博主“蠟筆小球”洋洋自得地公布“到此一游”的主人,我和很多人一樣感到高興:終於揪出了“丟國人臉”的家夥!但隨即就感到了後怕。

  其一,能保證人肉結果真實嗎?其二,為何要選擇性地“人肉”呢?此前有遊客在長城和故宮文物上刻下“到此一游”,為何大家那麼平淡一笑而過?家醜可以從輕發落,到國際上丟人了就大動肝火,這到底是愛國呢還是一種民族不自信?第三,曝光的目的是什麼?15歲孩子塗鴉“到此一游”,絕非自己一時衝動,這難道不是大人行為的投射和“示範”的結果?何以罪孩子不罪己?公布細致到中學小學,絲毫不留情面,這不僅涉嫌侵犯孩子隱私,對孩子更是一種精神摧殘。到底是治病救人還是尋找虐人的快感?

  任何時候,道德譴責總是最容易最簡單。坐而論道誰不會?貪官被揪出之前往往喜歡大談廉潔自律,但卻改變不了其偽君子的本來面目。有道德優越感的人並不見得自己潔白無瑕。法律的歸法律,道德的歸道德,你可以將人肉結果作為證據有限呈現,但不該隨意發布,僭越程序正義。

  “人肉”的本意應在激濁揚清,在提升國民素質方面釋放正能量,但是,當人肉淪為一種軟暴力,並且無所顧忌地侵入私人領域並直接構成實質性威脅時,就已經變味到反面。作為利益平衡器和社會秩序調解器的法律必須迅速到場。然而,現階段諸如“人肉搜索”仍處於網絡規範與現實社會法律監管的空白地帶,近年網絡暴力事件的頻發也表明,網絡言論的過於自由亟須緊縮。技術的進步鑄就了這個扒糞時代,但要防止先進技術被濫用,唯靠法律來規範。任由沒有籠頭的“人肉”讓人人自危,衝擊這個社會的倫理道德和最基本價值觀,不是進步,而是倒退。

【建議】疏堵結合治理亂留言

  部分國人的個人不文明行為,傷害的是中國人的整體形象。但另一方面,把國人在外的形象說成一團糟,也是不客觀的。《新京報》記者25日連線埃及導游艾曼。從事多年導游,主要接待中國旅遊團的艾曼認為,中國遊客大多素質不錯,“他們挺好說話,也比較注意景區衛生,很少見他們亂丟東西,也不吵鬧。”因此,不要以點概面,過於上綱上線。

  在旅遊景點寫下“到此一游”,不只和文明有關,也和法律法規相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條例》,在文物上亂塗亂畫,罰款數額為200元以下。實際上,在景區留言者,絕大多數沒有受到任何追責。如果沒有有效的處罰措施,僅靠道德自律,顯然無法完全解決文明旅遊的問題。

  當然,懲罰只是硬幣的一面,另一面應該是事前監督。“搜狐旅遊”在2010年做過一個專題《老外在長城上做的那些不堪入目的事兒》:老外在長城上的留言到處可見。英文版《中國日報》2010年6月17日刊登Engaging Minds咨詢公司總裁David Chard來信,“爬慕田峪長城,卻被眼前的一幕震驚了:兩位荷蘭女士正興高采烈地將自己名字刻到城墻上。他無法抑制自己的情緒,上前制止。”在David的視角中,“城墻上密密麻麻都是遊客刻的名字,大多數是外國遊客所為。”除了景區工作人員應有的監督之外,如果中國也多一些如David這樣愛管“閑事”的遊客,那麼,就會形成一個有效的相互監督機制。

  在道德自律、法律約束、監督之外,是不是也可以通過設立專門的塗鴉墻來滿足“到此一游”的願望?這樣,既有堵,又有疏,恐怕更能讓國人學會文明旅遊。

【延伸】不只是簡單的炫耀

  泛濫的“到此一游”,實質是中國社會個體社會存在危機的一種表現。

  人是個體的人,更是社會的人。如何證明自己是社會公認的人,證明自己的社會存在價值,這是人在解決生存需求之後必然探尋的高級需求。然而,由於社會的高度組織化,以及相關領域改革的滯後,社會幾乎成了完全的物質社會。證明個體自我存在的社會存在,有形的物質展示,似乎成了唯一的途徑。由此,我們也就知道“到此一游”,並不只是一種簡單的炫耀心理。

  除了“到此一游”,那些靠搔首弄姿寫醜聞曬照片的網絡紅人,難道真的不知道背後人們的評頭品足?走上相親節目的逃犯難道真的不擔心被暴露?公務員跑到電視真人秀節目中大談自己開公司賺錢,難道他們不知道這是違紀嗎?理性下來,可能都知道。只不過,為了滿足證明自我社會存在的需要,盡力去吸引別人的注意、觀賞和評論,更有甚者是希望通過彰顯自己的社會存在以獲得證明自我社會存在的機會,一時的感性衝昏了理性,或者本身就是一種理性選擇。

  現代社會的特點是:人不再是生而即有其生活地位並不可改變地被釘在那個位置上,而是可以自由地運用其才能和有利的機會去獲取他們期望的命運。如果以能力為基點的個體社會存在方式不能真正確立,權益的享有和義務的承擔,不能真正公平,就必然有相當一部分需要通過非正常途徑以獲得證明個體自我社會存在需要的人,即使我們在深刻反覆地討論下,“到此一游”逐漸減少甚至完全杜絕了,也一定會有新的方式,甚至是不文明的方式出現。要從宏觀根本解決個體社會存在的危機,只能寄希望“生活在我們偉大祖國和偉大時代的中國人民,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機會,共同享有夢想成真的機會,共同享有同祖國和時代一起成長與進步的機會。”(時間:5月27日 來源:北京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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