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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慧勝訴是法治社會的希望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3-07-18 12:05:22  


15日上午9時,湖南高院對“上訪媽媽”唐慧訴永州勞教委案進行二審宣判,唐慧勝訴。
  15日9時許,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對“上訪媽媽”唐慧訴永州市勞教委行政賠償案二審作出判決:撤銷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審判決,由永州市勞教委向唐慧支付侵犯人身自由的賠償金、支付精神損害撫慰金2641.15元,但不必再進行書面賠禮道歉,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唐慧終於勝訴了,然而,此案折射的現實,仍有許多不盡如人意的地方堅挺地存在著,提醒此案勝得非常勉強。

  首先,對於道歉形式的認定。法官將永州市勞教委此前做出的口頭道歉視為已經履行。作為國家一個機關,對公民的道歉僅限於示意一下,明顯失於輕率。這種道歉讓人感受不到誠意,也看不到政府機關吸取教訓,改變動輒粗暴執法傾向的征兆。且道歉以勞教機構的“人文關懷不夠”為理由,顯然,永州市勞教委欠缺的不是人文關懷,而是對法紀的恪守。有冤屈的公民只求正義昭顯,對所謂的人文關懷本無奢望。

  第二,法院認同了永州市勞教委關於唐慧“擾亂社會秩序”一說。這種說法顯然沒有考慮事情的因果。唐慧作為一個母親,為女兒尋求正義,一路奔波,幾番到長沙到北京,正是基於對國家司法體系的信任,對正義在人間的堅定信心。這種對公平與正義的尋求決心應該得到法律的支持,而不該指責其擾亂秩序。對法律的信仰,怎麼會成為“擾亂社會秩序”?這一疑問,從民間的支持呼聲中可以看到,從媒體報道中可以見到。

  沒有民間正義力量的支持,沒有媒體的堅持,唐慧案會有怎樣的結局,我們無法設想。雖然,我們知道正義從不缺席,它只是遲到。但這種遲到,足以傷害國家的法制精神。唐慧案雖有甚多遺憾,但也終究給了信仰法律追求公正的人們希望。

  然而,此案仍然令人心有餘悸,唐慧原來是被判了一年多的勞教,勝訴後僅得到1000元的精神撫恤。在公民與某些機構粗暴執法的博弈過程中,天平兩端的砝碼似乎很難均衡。用什麼來制約某些公權力的暴虐,令人深思。

  我們要做的,就是要支持唐慧這樣的母親,讓正義不至於遲到太晚,否則我們自己也可能成為權力不公的犧牲品。只有大家都為正義和公平而發聲,法律才能成為我們不棄不離的護身符。(時間:7月17日 來源:北京新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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