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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RNTT.com   2014-07-16 11:11:56


廈門大學人文學院歷史系特聘教授、博士生導師吳春明。資料圖片
  再這樣下去,廈門大學的人手快不夠用了。上周二的輿論場,因為該校的副教授謝靈舉報校長用餐特權,同時自己也被人舉報存在學術造假嫌疑,該校已經投入了很大精力在調查兩個問題。但是,前述調查還沒結束,該校人文學院歷史系特聘教授、博士生導師吳春明又被舉報誘奸女學生,焦頭爛額的廈大又得組織相關人員調查這件事了。

  按道理說,在調查結果出來之前,本不該對這名教授進行有罪推定。但從廈大校方反應的蛛絲馬跡中,社會輿論意識到這件事絕非無中生有。一如《京華時報》7月13日的評論所言:“僅以常識計,在我們的社會環境中,若非出於憤怒與痛恨,很少會有受害女生不惜現身說法,主動站出來公布證據,揭發導師的性侵與騷擾行為。廈門大學在事件曝光後,第一時間宣布中止吳的研究生導師資格,根據舉報材料展開調查。這樣迅速而鮮明的表態反應,也顯示該教授醜聞斷非空穴來風。”

  其實,廈門大學的反應已經算很慢了。新聞報道裡說,“對吳春明猥褻誘奸學生行為的匿名舉報此前就已多次出現過,不過由於沒人真正站出來說話,最終事情都沒有處理結果。”這幾乎又是謝靈舉報的翻版,風起於青萍之末時,學校的管理者沒人重視,最終致使簡單的事件演變成輿論飓風。“兩起事件之間的共性,折射出大學內部監督機制的匱乏以及舉報維權路徑的不暢。”《春城晚報》評論員吳龍貴敏感地注意到了這個問題,他在寫給該報的頭條評論中,不無聳動地寫道:“真正可怕的是,我們一些大學失去了自我淨化、自我糾錯的能力,以至於大學成為一個強者恒強、弱者恒弱的"叢林社會"。”

  生活在這個叢林裡,真相與公正自然很容易被茂密的枝丫和遮天的樹冠遮蓋。若非如此,廈大該如何回答《青年時報》提出的那一連串的問題:“既然校方為學生維權設置了種種通道,又為何在之前沒有受害女生勇敢舉報?當事人選擇‘網友曝’的形式發聲,是否說明校內的紀檢系統名存實亡?難道是懾於大學裡遮羞隱惡、同僚相護的傳統,受害者方才決定在網絡平台揭露事實?”

  並非沒有不同的聲音。因為事件中的受害者都已經成年,具備了完全的責任能力,在昨日關於此事的輿論聲中,也出現了不同的觀點。《西部商報》刊登論者馬滌明的評論頗具代表性:“接受交易而勝出的學生,面對那些不接受交易而被甩在後面的學生,是否應當從另一個角度討論公平的問題?”他在隨後的論述中,給出了肯定的回答:“誘奸並沒有違背女方意願,盡管一些女學生從心底裡厭惡,以至於身心深受傷害,有的人事後曾欲割腕自殺,有的人站出來揭露禽獸教師,但仍改變不了其是非面前無原則、以不正常手段競爭、損害公平的事實。”

  對受害者的批評,基於一種對理想狀態的期待:面對強權,她們奮而反擊,最終正義得到彰顯,邪惡受到懲處。但理想之外,也必須承認怯懦是人類的本性。在這起斯文掃地、污穢不堪的大學醜聞裡,最大的責

  任方顯然是不被限制的權力。時評作者殷建光刊發於《北京晨報》的評論中,注意到了更多的同類事件:“最近比較轟動的例子有:2013年5月份,中央美院教授丘挺妻子試圖跳樓被人救下,跳樓原因是,丘挺曾"潛規則"多位女大學生;某地質大學曾曝光教授要求女學生到其住處"寫論文"……”原因即在於研究生與導師之間地位上的嚴重不對稱。

  於是,便又回到那個古老的問題上:如何限制這危險重重的權力?具體到這類事件,又有哪些對應的做法?學者熊丙奇以及同樣作為大學教師的霽舟都提到了國外禁止師生戀的制度。即便在對個人權利問題很敏感的美國,依然通過制度對成年教授與成年學生之間的戀愛自由進行了詳細規定。霽舟在給《新京報》的評論中介紹道:“一、不能是自己上課班級裡的學生;二、不能擔任她的學習顧問(輔導員);三、不能擔任她的論文導師;四、不能擔任她的論文答辯委員會成員;五、如果她是本系學生,雖然上述條件都滿足,但如果你是系主任,或者任何有權力的領導,你還是不能追求。”(時間:7月15日 來源:燕趙都市報 作者:張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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