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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強調義務而漠視權利的規定將寸步難行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4-11-27 05:40:22


  廣州市政府官網近日發布的《廣州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來穗人員居住登記工作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規定,來穗人員來穗居住需三個工作日內登記,不登記將依法追責。該規定引起了民眾的極大關注,但廣州市來穗局並未給出正面回答,只表示“細則方案還在審批,屆時將召開新聞發布會進行具體解讀”。

  《通告》不是突如其來的,早在今年8月1日至11日,廣州市來穗局官網已有徵求意見稿,但因為未向媒體通報,大多數民眾毫不知情,“徵求”的結果也只是把政策有效期從3年延長為5年,這才顯得突兀;《通告》也不是毫無依據的,此前在 《廣東省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條例》、《廣州市流動人員管理規定》等政府文件中,就有“流動人口應當自到達居住地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持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鄉鎮、街道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機構申報居住登記”等要求,所以,這次只能算“重申”。

  問題在於,廣東省既然早在4年前已經作出類似規定,現在再次加大力度,所為何來?

  憑常識就可以知道,此類透出濃濃“懶政氣息”的規定,通常除了官員作秀,“本部門正殫精竭慮,改革創新”之外,不會有什麼實際效果。道理很簡單,這類單方面規定公民義務,卻不考慮個人權利的規定,從來不可能得到公民的配合,而“徒法不足以自行”,缺乏個人配合的規定,行政部門哪有這麼多物力、精力來全面執行?只要問問“來穗局”,每年流動人口登記率和準確率到底有多少,就可以知道結果。在全國,流動人口登記都是老大難問題,即便在個別管理嚴格的地方,登記誤差率在30%已算好的,50%都屬正常。“來穗局”工作再出色,在城鄉二元結構和總體上拒斥外來人口的體制環境下,登記工作的績效能好到哪裡去?要是在既有工作成效不大,而工作思路和方法又毫無長進的情況下,制定出一個更無法實現的目標,顯然“醉翁之意不在酒”,打一開始就不準備“真抓實幹”。

  改革開放讓大量農民進入城市,通過勤奮勞動,既為國家創造GDP,為城市創造了財稅收入,為原住民提供了服務和租金,也為自己帶來了收入,本來是各方共贏的局面。國家尚且知情,對農民工多有撫慰,時不時地也有些政策—國務院最近出文件,表示到2020年要基本消除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雖然比《勞動法》的相關規定“身段放低不少”,畢竟表達了保護農民工的態度。可一些地方享受著農民工帶來的巨大收益,卻對這一群體關懷甚少,甚至冷漠視之,顯然說不過去。

  為了確保城市公共生活的有序,要求流動人口登記,本身沒有問題,問題在於流動人口為什麼不願意登記:登記不能帶來流動人口切實的權益增加,只是一種麻煩和歧視,這才是登記不受人待見、更得不到配合的原因。“來穗局”不去落實公民權利義務對等的法治原則,只是高調宣示“不登記就要作為違法給以處罰”。試問如果連登記都辦不到,處罰如何執行?重新拉起“聯防隊”半夜查戶口?既然有錢查戶口,為什麼不為登記增加權利元素,讓流動人口有積極性,主動前來登記?是因為聯防隊拿的經費給了本地人,而增加流動人口的權利,就是“肥水落了外人田”?

  今日中國的城市,幾乎個個都是“移民城市”,繼續嚴格保持“門戶之見”,只會不斷惡化群體關係,製造社會矛盾,增加城市管理成本。政府財政永遠是有限的,怎麼花大有講究。用在積極方面,可以得到善意的配合,用在消極方面,只會遭到抵制。這麼多年下來,流動人口登記始終搞不好,問題就出在這裡,不思改進還想“再接再厲”,未免“屢戰屢敗”。(來源:新聞晨報 作者:顧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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