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ML格式】 【 】 【打 印】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推廣廣場舞何以備受公眾質疑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5-03-26 11:14:17


  廣場舞現在已經成為當下國人最主要的健身方式。不僅僅是“中國大媽”,包括許許多多不同年齡段的群體,都越來越多地加入到了廣場舞之中。此語境下,體育主管部門推廣多套廣場舞健身操並進行培訓,也算是促進全民健身、發展全民體育的重要舉措,其立意和初衷值得肯定。

  但是,推廣廣場舞一事卻在網上引來了許多的爭議。筆者認為,這可能基於以下幾個方面的原因,一是,廣場舞本身就存有巨大的爭議。最主要的一點,就是其擾民性。要知道,對於喜歡跳廣場舞的人而言,《小蘋果》和《最炫民族風》之類的音樂,可能不是那麼刺耳,但對於文藝青年而言,卻可能受不了這樣的音樂,尤其是靠近居民區之地,廣場舞已經在引發了許多衝突案例。

  可以肯定,廣場舞的聲音過大屬於違法行為。按《城市區域環境噪聲標準》規定,在居民區內,戶外允許噪聲級晝間為50分貝,夜間為40分貝(日常說話的聲音)。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58條規定,違反關於社會生活噪聲污染防治的法律規定,製造噪聲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警告;警告後不改正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顯然,體育部門對於一項可能涉嫌違法的行為進行推廣,顯然是非常不合適的。

  第二個原因,也是最主要的一個原因在於,體育主管部門不能只推廣廣場舞而在廣場面積方面不解決實際問題。即政府部門在推廣廣場舞時不能只推廣舞而不推廣廣場。據了解,我國廣場的人均面積,嚴重落後於世界平均水平。我們的城市越做越大,餅是越攤越大,但卻幾乎沒有給市民留下多少休閑娛樂的綠地公園及廣場。對於“最焦慮”、“最著急”、健身模式單一的國人而言,這是一件很悲催的事。

  講全民健身、全民體育沒有什麼錯。可是,促進全民健身、發展全民體育最需要的是什麼?筆者認為,顯然不是健身的具體方式,不在於選擇跳廣場舞還是踢球打球,而是我們沒有合適的免費的場所。對於居住在城市的市民而言,找一塊健身之地已經成了奢望。一方面,大中小學校操場現在都封閉管理,進門就要收費;另一方面,健身房更是貴得離譜。可以肯定的是,如果體育部門不解決這個健身場所的問題,大談全民健身就是一種奢望。

  推廣廣場舞,很容易讓人想到推廣廣播體操。可是,近些年來,因為沒有場地,能夠促進全民健身的廣播體操基本成了國民記憶,即便在2010年體育部門專門發文要求恢復廣播體操,但是骨感的現實卻是,除了學校裡的學生、售樓員和飯店服務員,已經沒有人再做廣播體操了。廣場舞遇到的問題,也正在於此——皮之不存,毛將焉附;沒有廣場,又哪能休閑?(來源:潮州日報 作者:王傳濤 本文略有删節)

CNML格式】 【 】 【打 印】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