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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陳滿23年後改判無罪的三大看點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6-02-03 14:12:47


2016年2月1日,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依法對陳滿故意殺人、放火再審案公開宣判,撤銷原審裁判,宣告陳滿無罪。圖為庭審現場。
  2月1日,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依法對陳滿故意殺人、放火再審案公開宣判,撤銷原審裁判,宣告陳滿無罪。

  消息傳來,不知是該振奮還是該震驚。1992年12月28日陳滿被羈押,1994年11月9日被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放火罪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23年後居然能鹹魚翻身,被判無罪,無論如何,都應為如今這樣敢於糾錯的司法體制、司法舉措而拍掌稱快,當然,這也讓我們深思:為什麼這樣一起案子,23年前後南轅北轍,居然有如此大的變數,昭示我們什麼,又警示我們什麼?這,當然是此案的第一大看點。

  此案一波多折,陳滿被判死刑緩期執行之後,海口市人民檢察院以原判對陳滿量刑過輕,應判處其死刑立即執行等為由,向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海南省人民檢察院支持抗訴。1999年4月15日,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裁定,駁回抗訴,維持原判。

  然而,裁判生效後,原審被告人陳滿不服,向最高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2015年2月10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抗訴。對於一個歷時彌久的大案,即便原審被告人不服,也可以種種理由不理不睬,不聞不問,何況,沉冤非此一件,虱子多了不咬,債多了不愁,愁也沒用。但是,最高檢接到申訴後,進行了大量調查,最終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抗訴。這是真正的以人為本,疑罪從無,依法治國,也是本案的第二大看點。

  抗訴迄今不足一年,2016年2月1日,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在海南省美蘭監獄,依法對該案公開宣判,認為原裁判認定原審被告人陳滿殺死被害人鐘作寬并放火焚屍滅跡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依法應予改判,撤銷原審裁判,宣告陳滿無罪。

  大家可以想想,此案曾經歷時多少歲月,牽動多少人事,翻閱多少案卷,又有多少人力投入……如此卷帙浩繁的工作,如此沉冤昭雪的工程,涉及多少執法人甚至當權者,若沒有一顆拳拳愛心,耿耿公心,又怎能重新樹立司法公信?這便是本案的第三大看點。

  這三大看點表明,密集的反腐敗,查冤案,頻頻揮舞的重拳,都讓人感覺,嚴冬之後,中國迎來了法治的春天。(來源:東方今報 作者:韓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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