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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網約車我坐過 要給一個合法出路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6-03-16 11:29:28


  今年的兩會,交通運輸部部長楊傳堂為自己找了一個最難解的問題。

  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新聞中心確定為交通運輸領域舉辦一次記者會時,其實有許多話題可以聊,比如,“十三五”交通扶貧、“一帶一路”上的交通先行、京津冀交通一體化,等等。

  這些話題中,新舊矛盾最為交織、各界爭論聲最大,當數出租車改革。這次的楊傳堂記者會,主題就定為“深化出租汽車改革與發展”。

  “我們希望通過進一步深化出租汽車行業的改革,規範網約車的管理,同時優先發展公共交通,構建多樣的出行服務體系。”在14日記者會的開場,楊傳堂說。

  “這場記者會的任務其實很艱巨。出租車改革能否取得成功,就要看政府部門能否把各界的疑問說清說透,取得大家的共識。”記者會前,一位專家對記者說。

  去年10月10日,交通運輸部公布《關於深化改革進一步推動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和《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下稱“兩個文件”),向社會征求意見。經匯總梳理,共收到5008件、6832條意見建議。這次記者會的主要任務,就是對這些意見和建議進行回應。

  楊傳堂沒有回避矛盾,他和交通運輸部運輸服務司司長劉小明、北京交通發展研究中心主任郭繼孚,就出租車改革四個最尖銳的問題進行了解答。

問題一:兩個文件有無更深背景?

  在回答第一財經記者這一問題時,楊傳堂解釋說,這項改革有兩個“導向”,一是提升傳統出租汽車服務水平,更好地滿足人民群衆出行的需求。二是鼓勵網約車新業態的創新和規範發展,這也是為了更好地滿足人民群衆的需求。

  截至2014年年底,全國共有出租汽車137萬輛,出租汽車經營企業8000餘戶,個體經營業戶12.6萬戶,從業人員261.8萬人,年完成客運量406億人次。

  近兩年來,移動互聯網快速融入出租汽車行業,出現了“專車”等新業態。

  出租車新政到底會怎麼改?楊傳堂表示,原則是“以人為本、鼓勵創新、統籌兼顧、依法規範”,特別是要通過“出租汽車+互聯網”來推進傳統出租汽車的改進提升服務,實現轉型升級;通過“互聯網+出租汽車”來構建多樣化的、差異性的出租汽車服務體系,推動新老業態的分類管理、錯位服務,逐步融合發展。

  楊傳堂告訴記者,兩個文件目前正在交通運輸部、發改委、工信部、公安部、商務部等有關部門做進一步的修改和完善,將按照有關工作的程序積極地推動出台。

問題二:會不會取消出租車經營權?

  近一段時間有很多城市陸續取消了出租車經營權的有償使用費,這是否意味著今後出租車就不需要經營權了?

  對此,劉小明表示,對於特大城市和大城市來說,由於道路資源有限,很大程度上必須要優先發展公共交通,才能使老百姓出行難的問題解決得更好。“這樣必須對出租車的經營權總量有所調控。”

  他說,比如北京、上海、廣州這樣的城市,出租汽車在整個城市中除了步行以外的出行比例基本在5%~8%。從國際上特大城市、大城市的交通管理來說,也沒有超過8%以上的出行比例。所以對出租汽車管控主要是為了城市交通結構更加合理、老百姓的出行更加方便、城市交通的集約化程度更高的考慮。

  “在推進出租汽車改革過程中,我們特別希望針對新業態和傳統的出租汽車,各個城市能先行先試,因為出租汽車的管理、城市交通的管理是城市政府的主體責任。”劉小明說,但改革要使出租汽車傳統的業態和新業態在一個公平的市場環境下進行競爭,“如果傳統的巡游出租汽車有經營權的使用費,很顯然,新老業態的競爭環境是不平等的。”

問題三:份子錢合理嗎?

  有不少出租車司機反映,每天早上起來第一件事,就是想今天又欠企業多少份子錢。份子錢合理嗎?

  劉小明回應,份子錢改革是出租汽車改革的一個難點,也是社會十分關注的問題。但份子錢不是萬惡之源,只是一種管理模式。當然,這種模式需要改進,需要進一步優化。

  這次出租車改革明確,采用一種協商的方式來解決,行業協會、企業、駕駛員、工會組織協商。改革也特別強調和鼓勵企業利用互聯網新技術,把企業和駕駛員在實際運營過程中的運營情況結合起來,每一單怎麼分成,超過多少單怎麼分,來實現利益共享、風險共擔,使行業進入良性循環。

問題四:私家車做專車算不算“黑車”?

  這兩年,專車平台在我國風生水起,迅猛發展,其中一個重要的原因是有大量私家車進入平台。但這些私家車算不算黑車?這是業界爭論最多的問題之一。

  對此,楊傳堂對記者表示,按照國際通行的做法和我國現行的法律法規,機動車輛分為營運和非營運兩類。通常所說的“黑車”是指沒有取得有關營運資質而從事經營性運輸服務的車輛。

  楊傳堂說,網約車是個新生事物,通過互聯網的平台接入相應的車輛和駕駛員,對外提供的是運輸服務,它的性質屬於城市出租汽車的範疇。“從現有的法律和法規來看,沒有取得營運許可的人員和車輛對外提供客運服務,這是不合法的。”如果私家車為社會公衆提供以營利為目的的服務,這就涉及公共服務和客運安全,必須接受法律法規的規制和調整。

  但他同時表示,網約車的運作模式與傳統的巡游出租汽車存在不同,現有的管理制度更多是針對傳統巡游的出租汽車,如果完全按照原有的管理制度來進行簡單的套用,是不利於網約車健康可持續發展的。“為此,需要按照網約車的特點‘量體裁衣’。”楊傳堂說。

  《第一財經日報》記者注意到,與兩個文件出台時相比,政府主管部門對於網約車的態度開始“軟化”。楊傳堂說出了背後的原因,“網約車我坐過,我也請我的工作人員、司機都去坐過,有些中央領導同志也坐過,也體驗過。”

  楊傳堂給出的思路是,要給這種服務方式一個合法的出路,讓其能够更好地適應社會公衆的需求、更好地適應“互聯網+”發展的需要,制定一套比較合體的管理制度,更好地促進經濟社會的發展。(來源:第一財經日報 作者:章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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