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ML格式】 【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網購仿真槍獲無期少年父母:望兒子早日無罪獲釋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6-10-21 11:35:58


為了幫助兒子申訴,劉大蔚的父母從老家四川來到福建打工,住在月租金200元的毛坯房里。圖為劉大蔚的母親胡國繼。
  ■專訪人物:胡國繼,女,1973年生,劉大蔚之母;劉行中,男,1970年生,劉大蔚之父,二人均系四川大竹縣人。

  ■專訪背景:四川大竹縣18歲小夥劉大蔚因網購24支仿真槍被訴犯“走私武器罪”,2015年4月,福建泉州市中院一審判處其無期徒刑,同年8月,福建省高院維持原判。2016年10月18日下午,福建省高院作出再審決定。昨晚,華商報記者采訪了其父母。

>>談申訴:每月至少去福建省高院兩次

  華商報:你和家人是否收到福建省高院關於劉大蔚一案的再審通知?是不是很激動?有沒有開庭的確切時間?

  胡國繼:兒子入獄後,我和丈夫一直租住在福建省寧德市,邊打工,邊申訴。10月17日福建省高院給我和丈夫打電話稱,近期不要離開,法院會隨時聯系我們。18日上午,福建省高院再次打電話,讓我們下午去省高院。到了法院後,有關領導將“福建省高院再審決定書(2016)閩刑監1號”送達我們,那時我和丈夫才知道兒子的案子即將再審,我當時非常激動,一直控制著沒讓眼淚流出來。

  再審的具體時間法院沒通知,根據各種跡象判斷,時間應該不會太長。

  華商報:關於案件再審,刑事訴訟法第242條規定有五種情形(包括有新的證據、原判決適用法律錯誤、違反法律規定的訴訟程序等),據你們了解,法院采用了哪一條?

  胡國繼:據我們了解,福建省高院決定再審的主要原因是量刑不當。因為再審決定書上有“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三百七十五條第二款第六項”字樣,而該款的內容為“量刑明顯不當的可重新審判”。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 


CNML格式】 【 】 【打 印】 

 相關新聞: